法律
2025年3月1日起公安部将如何吊销驾驶证?
根据第12/2025号通知,公安部将如何从2025年3月1日起吊销驾驶执照?这是黎庆陈(义安省南丹县)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第 12/2025/TT-BCA 号通知第 25 条规定,驾驶执照签发机关应按照下列顺序吊销驾驶执照:
- 自发现驾驶证持有人属于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第62条第5款规定的情况之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包括:
+ 获得驾驶执照的人不符合每个驾驶执照等级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机构结论的健康要求;
+ 违反规定发放的驾驶证;
+ 驾驶证已超过暂扣期限或者依照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的规定执行行政违法决定的时效,且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来领取的。
交通警察局局长作出吊销、注销驾驶证的决定(决定内容明确写明吊销、注销的理由),并取消电子驾驶证在电子数据系统和电子身份识别账户的整合;
- 自收到吊销驾驶证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个人必须将被吊销的驾驶证提交交通警察局。交通警察局负责接收被吊销的驾驶证并按规定予以注销。
此外,公安部第12/2025/TT-BCA号通知第25条还规定了吊销驾驶证案件的处理方式如下:
- 依据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第62条第5款a、b点规定吊销驾驶证;补发驾驶证材料及程序依据第12/2025/TT-BCA号通知第21条第2、3、4款规定执行;
- 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62条第5款c点规定吊销的驾驶执照不再有效,驾驶执照管理机构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在交通警察局驾驶执照信息系统中更新数据;此外,违法者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05年内不得获得驾驶执照;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05年后,如果需要重新获得驾驶执照,驾驶人必须像首次获得驾驶执照一样学习和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