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关于为有功人员、贫困人员、住房困难人员新建修缮住房的总结
注重调动最大资源(资金、人力资源、原材料),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五清:清人、清事、清时间、清责任、清结果”的原则,明确落实指导委员会各成员的责任……
1838计划指导委员会刚刚下发了省委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关于动员和支持全省有功人员、贫困人员、住房困难人员住房建设和修缮计划的通知。
据此,在2025年3月17日会议上,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动员和支持为有功人员、贫困人口和住房困难人员建造和修缮住房计划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简称省指导委员会)提交关于全省动员和支持为有功人员、贫困人口和住房困难人员建造和修缮住房计划实施结果、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方向和与会委员的意见的报告后,省委书记、省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德忠同志总结道:
关于取得的成果:
领导与指导:自今年以来,省指导委员会已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各机关、单位、地方已颁布多项文件,指导领导与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指导委员会、村委会工作组;成立检查组(其中,省委常委会主持下设3个检查组,分赴各县检查:桂风县、贵州县、贵合县、祺山县、祥阳县、昆强县、新祺县)。

各级党委、机关、指导委员会更加坚决地指导,以更高的责任感,取得了积极成果:仅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3月6日,已开工1430栋房屋(948栋新建,482栋维修)。竣工并交付594栋房屋(353栋新建,241栋维修)。截至目前,全省已新建和维修房屋12718栋(10268栋新建,2450栋维修)。
审查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主题;制定计划,布置具体任务;汇总、更新,及时向省和中央指导委员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实施结果。
关于存在和局限性:
尚未建成的房屋数量仍然很大(Tuong Duong,Ky Son,Thanh Chuong,Yen Thanh,Con Cuong,Quy Chau,Que Phong……)。一些地区的房屋数量增加相对较多(Tuong Duong地区)。
目前,部分地区有功人员住房补助更新数据不准确(县:新记、都良、安山、祥阳)。
一些地方没有积极提出资源配置,特别是省配套资金,导致实施进度缓慢(Ky Son县、Tuong Duong县)。
省指导委员会和区指导委员会的检查督促工作没有经常性和连续性地开展;在确定和平衡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咨询和支持民众的工作没有系统地开展。
联系督促单位、个人、企业、机构落实住房建设和修缮资金不够到位,一些省级部门、行业和机构尚未履行登记的支持住房建设承诺。
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一些任务:
省指导委员会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任务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完成剩余住房数量,包括9,052户(新建4,713户,维修4,339户),其中:社会化项目2,826户(新建1,543户,维修1,283户);两项国家目标项目2,391户(新建1,192户,维修1,199户);有功人员项目3,835户(新建1,978户,维修1,857户)。
关于实施资源:
+ 对于2个国家级目标计划: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农业与环境部、少数民族与宗教部、财政部配合完成程序,为各主题提供资金,包括:中央预算,省预算配套10%,其余资金确保新建住房支持水平为6000万越南盾/栋,修缮住房支持水平为3000万越南盾/栋。
+ 对于社会化资金来源: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省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与财政部协调,及时向地方拨付资金,优先考虑中央政府拨付的社会化资金。资助方提供的资金可用于支持其他特别困难的案例、购买额外的家用设备或研究支持已建房但尚未获得资助的贫困家庭。
+ 立功奖励资金来源:同意财政厅建议,暂使用省级预算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中央按规定拨款后返还。
实施进度:力争于2025年7月31日前全部建成。其中,社会化项目须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资金安排并开工建设。

为落实上述任务,建议省统筹委、区统筹委、有关部门、分支机构高度重视、坚决抓好、坚决落实,重点部署如下:
各区、市、镇指导委员会:
- 认真梳理并明确各项资金来源,主动向省级部门提出建议并跟进,确保资金到位。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省级督导委员会报告,以便研究处理。如因未及时报告,造成工作困难和进度延误,区督导委员会负责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 制定详细具体的计划:每周/每月开工房屋数量;每周/每月竣工房屋数量,并据此提出实施方案。
- 注重调动最大资源(资金、人力资源、原材料)加快建设进度;按照“五清”原则,明确指导委员会每个成员的责任,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并将责任落实到区至公社党委、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 积极审查并解决相关问题,特别是土地手续,为居民建造和修缮房屋创造尽可能早、尽可能好的条件。对于昆强县孟山乡的72户丹莱族居民,建议昆强县配合农业与环境部,本着“边做边补”的精神,抓紧落实,于2025年4月15日前为居民办理好土地手续。
- 定期检查督促,确保房屋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求,确保“三硬顶、三硬地、三硬墙”,发动地方资源和社会各界积极携手支持房屋建设主体,其中,注重按照群众的风俗习惯安排开工时间;成立咨询小组,帮助群众平衡家庭建房经济能力。
- 要持续摸底,不遗漏任何受益对象,特别是配套资金困难、工作地点偏远、患病等受益对象,地方党委和政府要直接对接,做好相关安排。
- 宣传引起群众的认同、赞同、响应;同时,注意宣传动员有劳动年龄成员在外地务工的家庭改变生活习惯,返回省内工作。
- 各地注意:工作量大,实施时间紧,需做好人工、材料等条件保障工作,如有困难,请及时报告省指导委员会处理。
- 省祖国阵线委员会 - 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
- 继续主持按项目、按主题进行资金来源汇总,制定具体详细的实施路线图。报告拨款结果,审查发起方承诺落实情况,商定实施时间和方案,力争于2024年4月15日前完成。
- 定期更新、总结各级指导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及时向省指导委员会报告。
- 督促提醒地方按规定填写相关文件报送上级部门补充资金来源,确保尽快到位。
- + 各省级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
- 继续呼吁、动员和完成落实从一开始向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登记的承诺。
- 财政部、建设部、农业与环境部、少数民族与宗教部:向省指导委员会提供建议,报告省人民委员会及时为地方安排相关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配套资金)。
- 关于立功人员计划:财政部主持、配合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建设厅及相关机构研究暂时动用省级预算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以提早实施,确保进度。
- 省、各级指导委员会成员:
- 继续落实责任,密切跟踪计划实施进度,并责成有关方面重点指导、检查、督促,确保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计划目标。
*关于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的若干建议
- 关于整顿省指导委员会,出台省指导委员会运作条例(补充、修改);整顿省指导委员会支持小组:同意有关政策,责成省指导委员会常务办公室配合省委办公室指导落实。
- 关于中央政府从中央预算中拨付资金的建议: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导相关单位从社会化渠道安排资源,确保地方按时实施。
- 建议省指导委员会同意分配省级预算,为两个国家目标计划提供配套资金,包括规定的10%配套资金和剩余资金,以确保新建住房的支持水平为6000万越南盾/套,维修为3000万越南盾/套:同意该政策,指派财政部提供建议。
- 关于黄梅镇利用镇基金中现有的社会化资源,资助4户有功者政策受益户新建、修缮住房(2户新建,2户修缮),总费用为1.8亿越南盾(不等待中央预算拨款支持)的建议,从而使黄梅镇在2025年第二季度完成该计划:同意该政策,责成黄梅镇指导委员会实施。
- 关于调剂新冠肺炎防控资金来源的建议:建议按规定执行。
通知各单位、地方、省指导委员会和工作组成员知悉和执行;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任何困难或问题,请向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机关汇报,以便汇总并报告指导委员会根据权限进行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