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越南荣市一名男子在喷漆时被要求擦掉“100% 无哮喘”字样
一名姓孙的男子在广告中喷涂了“100% 无哮喘”的字样,荣市的行政长官要求他将其恢复原状。
此前,据《义安报》报道,近日,荣市中心坊、乡的民众对一些房屋、公共场所的墙壁上被喷上写有“哮喘治愈”、承诺100%治愈并附有电话号码的广告的情况感到非常不满。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喷漆者是一名驾驶汽车的男子。
荣市人民委员会已向辖区内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发文件,要求检查处理非法广告、分类广告的情况。

经各乡镇、坊介入,确认喷涂“Khi hen”广告的人是阮维山先生(居住于荣市雄福坊)。永新坊、张氏坊、光忠坊、边水坊……等坊镇已要求阮维山先生将“khi hen 100%”字样移除,并将墙壁恢复原状。
该事件正在澄清中。
根据2012年《广告法》第8条和2021年3月29日政府第38号法令第34条关于文化和广告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规定,对非法广告和分类广告,个人将被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组织将被处以2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