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越南荣市一名男子在喷漆时被要求擦掉“100% 无哮喘”字样
一名姓 Son 的男子在广告中喷涂了“100% 无哮喘”的字样,荣市的行政区要求他将该地区恢复原状。
此前,据《义安报》报道,近日,荣市中心各坊乡民众对一些广告牌上“哮喘治愈”的内容以及100%治愈承诺和电话号码被喷洒在自家墙壁和公共场所的情况感到非常不满……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喷洒广告牌的是一名驾驶汽车的男子。
荣市人民委员会已向辖区内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发文件,要求检查处理非法广告和分类广告的情况。

经各坊乡介入,确认喷涂“Khi hen”广告的人是阮维山先生(居住于荣市雄福坊)。一些坊乡,例如永新坊、长氏坊、光忠坊、边水坊……要求阮维山先生将“khoi hen 100%”字样撕掉,恢复墙壁原貌。
该事件正在澄清中。
根据2012年《广告法》第8条和2021年3月29日政府第38号令第34条关于文化和广告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规定,对非法广告和分类广告,个人将被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组织将被处以200万至400万越南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