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迅速抓捕一批故意伤人后逃往南方省份的嫌疑人
4月3日,刑事警察局(乂安省警察局调查警察局)对这起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对使用武器制造骚乱和伤害事件后逃往南部省份的一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采取预防措施,暂时拘留这些嫌疑人。
因触犯《刑法》第318条第2款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追诉的居住在义禄县、归合县和荣市的嫌疑人有:王宝一(2008年出生)、胡国阳(2005年出生)、武孟雄(2007年出生)、赖黄嘉龙(2008年出生),均居住在义禄县;裴春海(2008年出生)、阮玉荣(2004年出生),均居住在荣市;阮登方(2006年出生),居住在归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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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在行驶于阮厝街(荣市)时,因与另一伙民兵突然发生冲突,该伙民兵找到并携带武器追击“对手”团伙,导致一名年轻男子受重伤,生命垂危并被送往医院。
造成伤害后,为了避免受到法律的追究,这些人商量着逃往南部省份的方法。
乂安省公安局领导认定这是一起鲁莽、复杂的事件,对安全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指示刑警部队紧急赶赴现场,配合职能部门集中查证,决心迅速查明、抓捕全部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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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对犯罪分子进行到底打击的精神,在查明王宝一、胡国阳两名嫌疑人藏匿在胡志明市、阮玉荣藏匿在广治省后,刑警局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上述地方核实情况,并将嫌疑人抓获。
2025年3月25日,乂安省警方刑警局成功逮捕上述8名嫌疑人。

警方缴获摩托车2辆、刺猪刀1把、玻璃瓶等证据……在派出所,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乂安省警方刑警局已对涉案人员进行临时拘留,以整理案底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