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摩托车盗窃贩卖团伙被判刑
李日贵强是盗车团伙头目,走私摩托车到柬埔寨等多个省市。该团伙已被捣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居住在朔庄省陈德县清泰安乡的李日贵强 (1998 年出生) 一案,罪名是“盗窃财产“。
该案同伙包括:Nguyen Dinh Son(1989年出生)、Le Khac Dung(1988年出生)、Nguyen Van Cuong(1987年出生),居住在义安省; Le Dinh Giang(1989年出生)、Pham Ba Quyen(1989年出生),居住在清化; Thai Xu Duc(出生于2003年)、Nguyen Duc Vu(出生于2003年),均居住在河静省;和 Bui Trong Quoc(生于 1993 年),居住在北宁。
两名被告人阮武连(Nguyen Vu Len,1994 年出生)和丹王灵(Danh Vang Linh,2002 年出生)均居住在坚江省,因“收受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财产”而被起诉。

据案情记载,李日贵强因个人开销需要钱,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购买被盗汽车转卖牟利的消息。
Cuong 结识了以下人员:Son、Duc、Dung、Giang、Cuong、Quyen、Quoc,并约定在有失窃汽车需要购买时与他们联系。
为了方便从河内运回胡志明市的车辆,阮德武与河内商议,接收车辆并更换被盗贼用“吸血鬼”破坏的锁。阮德武还承担了收集并运送“货物”给阮德武的任务。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阮廷山盗窃摩托车20辆(价值超过2.1亿越南盾);泰春德盗窃摩托车14辆(价值超过1.44亿越南盾)。
黎克勇盗窃摩托车2辆(案值1900多万越南盾);黎廷江盗窃摩托车11辆(案值1.94亿越南盾);阮文强盗窃摩托车6辆(案值1.12亿越南盾);范伯权盗窃摩托车7辆(案值1.06亿越南盾);裴忠国在多个省市从多人手中盗窃摩托车3辆(案值8100多万越南盾)。
Nguyen Duc Vu 收集并运送 18 辆被盗车辆到胡志明市交给 Cuong。
Cuong购买了35辆汽车(价值4.91亿越南盾)。随后,Cuong又将14辆汽车卖给了Nguyen Vu Len,非法获利4700多万越南盾,并通过社交网络群组将这些汽车出售。
Len将购买的摩托车卖给Phen(柬埔寨人,姓名及具体地址不详),非法获利1400多万越南盾。
本案中,Danh Vang Linh 帮助“Phen”从越南汽车经销商处接收和收集汽车,然后将“货物”运过柬埔寨边境。
庭审中,被告人均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悔罪。
审判庭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最终以“盗窃财产”罪名,判处李日贵强有期徒刑13年,阮廷山有期徒刑10年,阮德武有期徒刑7年,泰春德有期徒刑6年,黎廷江有期徒刑6年,阮文强有期徒刑5年,范伯权有期徒刑4年6个月,裴仲国有期徒刑4年,黎克勇有期徒刑9个月。
以“收受他人犯罪行为所得财物”罪,被告人阮武连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丹王灵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