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儿子在父母家中藏毒
卢文德上山买毒品转卖牟利。为了逃避警方侦查,他把部分毒品藏在父母家中。
4月2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卢文德(34岁,家住乂安省归州县周风乡)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名一审开庭审理。
据起诉书称,2024年12月2日下午,卢文德走到桂丰县光丰乡宝村的一座小山上,向苗族人民购买:海洛因1包、鸦片1包,价值108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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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毒品后,Duc将其带回家,分成小块,藏在多处转卖牟利。一些毒品藏在自己的床上,其余的则藏在父母的厨房里。
12月4日上午,卢文德以10万越南盾的价格将2粒粉色药丸卖给吸毒者购买和使用。
当天晚上7点左右,当Duc坐在床上时,被归州县警察工作组当场抓获,警方缴获多包毒品。
根据卢文德的证词,警方在其父母家中查获了多包毒品。侦查机关认定,卢文德因买卖各类毒品41克以上的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在庭审中表示,他购买毒品是为了转售牟利。为了逃避警方侦查,他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几包毒品藏匿于其家中。至于贩毒所得,被告表示是受雇工作所得。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毒品是一切犯罪的根源,应予以严惩。因此,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卢文德有期徒刑15年。
而对于这名德国毒品买家,由于其已用完所有毒品,当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