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父亲将摩托车交给儿子导致事故被起诉
HVT先生因让儿子在没有法律规定的驾驶证且未达到驾驶年龄的情况下驾驶摩托车,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而被起诉。
2025年4月28日,南定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对本案作出刑事起诉决定,对被告人HVT提起公诉,并下达命令禁止其离开居住地,罪名是其“允许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车辆参与道路交通”,违反了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264条第1款的规定。

据调查,2025年3月1日早上6点30分左右,HVT先生年仅15岁零28天的儿子与朋友在海忠乡纵贯公路上骑着一辆本田Wave 110cc摩托车时,与一名遛狗过马路的妇女相撞。结果,该妇女被甩出车外,头部撞到路面,在被送往急诊室后死亡。
在南定省警察调查局,HVT 先生承认,尽管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根据法律规定还未达到驾驶车辆的年龄,但他仍然把摩托车给孩子使用,才导致了上述令人心碎的后果。
通过上述事件,南定省警方建议各家庭引起重视、妥善管理、进行教育,不要将车辆交给年龄不够的孩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