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两名司机因酒精和毒品浓度超标被罚款 7000 万越南盾,并被吊销驾驶执照。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青安签署并下达了对两名违反驾驶车辆规定的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4月29日的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NHD先生(1979年出生,居住于荣市黎利坊)驾驶车牌号为37A-914.xx的汽车上路行驶,呼气酒精浓度超过0.4毫克/升(检测结果为0.413毫克/升)。
与此同时,NML先生(1988年出生,居住于义山乡义丹县)在体内有毒品(检测结果呈毒品阳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牌照为37R-003.xx的汽车上路行驶。
针对上述行为,每人被处以3500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同时,吊销其驾驶证,有效期为23个月,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