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南丹县于2024年达到先进的新农村标准
副总理陈鸿河刚刚签署了2025年5月14日第921/QD-TTg号决定,认定义安省南丹县在2024年达到先进的新农村标准。
根据该决定,副总理责成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负责按规定公布和奖励;指示南丹县人民委员会继续保持和提高质量标准,重点关注经济和环境标准,以确保农村新建设的可持续性。
此前,南丹县于2017年被总理认定为达到新农村标准。在县级层面达到新农村标准后,在中央和省级的关注和支持下,南丹县立即开始落实县级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的各项指标。

到 2024 年底,南丹县 18 个乡全部被认定为达到新农村标准(100%);15 个乡被认定为达到先进新农村标准(83.3%);7 个乡被认定为达到示范新农村标准(38.9%);南丹镇达到文明城市标准。
南丹县符合2021-2025年先进新型农村地区建设标准中的9项标准。2024年人均收入将达到6700万越南盾/年;多维贫困率为2.1%。
区域基础设施基本满足了人民的生产和日常生活需求。该计划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100%按照《公共投资法》的规定程序实施。截至目前,南丹县在新农村发展计划实施过程中没有拖欠任何基本建设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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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建设先进新农村地区成果的评估结果,根据评估小组的评估结果,建议考虑在2024年将南丹县认定为符合先进新农村标准的地区,该地区已基本符合总理2022年3月8日第320/QD-TTg号决定所规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