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义安、河静等省紧急处理重新分配后的剩余房屋和土地
财政部指示各部门、行业指导清化、义安、河静等省人民委员会按照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律规定及时处理剩余房屋和土地。

针对媒体报道行政区划调整后清化、义安、河静等地剩余公共住房和土地处理缓慢的问题,5月20日,财政部表示,已发出紧急指示,要求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同时报告出现的问题,以便协调解决。
据此,财政部已发文要求各省财政部主持、配合有关部门、部门,及时指导人民委员会按照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的规定处理剩余房屋和土地;同时,严格落实政府总理的批示和专门指示。
财政部还要求各地具体反映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以便协调处理。
同时,财政部责成公共资产管理司(财政部)直接与多个地方财政部领导进行讨论,了解到在县乡级行政单位编制第一阶段(2019-2021年)编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不过,目前,从一些地方反映的情况综合来看,公共资产安排处置方面已不再存在法律问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过剩房屋、土地处置缓慢,主要集中在规划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等方面。
此外,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建设计划及其他相关计划的审查、更新,需根据各专门法律规定及时调整;过剩设施数量较多;机关、组织、单位组织实施力度不强……
为了解决上述困难,近期,政府总理和财政部已颁布多项重要指示,指导各机关、组织、单位在依法、按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要求安排、精简机构的同时,落实房屋土地的安排、分配及处理工作。
此外,财政部也下发1号批示,要求地方制定过剩资产处置计划,明确进度、责任,定期更新闲置、无效、不当使用的资产清单。
该部还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检查监督,对处理公共资产不完全符合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责任人员,及时处理。
与此同时,该部还对如何处理过剩的总部提出了具体指示:优先将其转换为学校、医疗、文化等公共用途;或将其分配给具有利用公共房地产职能的组织进行有效管理,服务于国家的长远目标。
财政部表示,将按照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继续对公共资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梳理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该部还承诺密切监测实际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或建议主管部门解决新问题,确保机构重组过程与公共房屋和土地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相结合,避免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