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义安、河静省紧急处理重新安置后剩余的房屋和土地
财政部指示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建议清化省、义安省和河静省人民委员会按照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及时处理多余的房屋和土地。

针对媒体报道清化、义安、河静等地在行政单位调整实施后,剩余公共住房和土地处理速度缓慢的问题,财政部于5月20日表示,已发出紧急指示,要求有关地方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迅速落实处理措施,同时报告出现的问题,以便协调解决。
因此,财政部已发函要求各省财政厅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及时通知各省人民委员会按照《公有财产管理和使用法》的规定处理多余房屋和土地;同时,严格执行总理在公函和专门指示中的指示。
财政部还要求各地具体报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便协调处理。
与此同时,财政部指派公共资产管理司(财政部)直接与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的领导进行讨论,了解到在区、乡级行政单位重组的第一阶段(2019-2021 年)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然而,根据多地报告汇总,目前公共资产的安排和处置已不存在法律问题。但剩余房屋和土地的处置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处置速度缓慢,主要集中在调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等方面。
此外,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查和更新必须根据各时期专门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冗余设施数量庞大;各机构、组织和单位在组织实施方面不够果断……
为解决上述困难,近期总理和财政部发布了许多重要指示,指导各机关、组织、单位在按照法律规定和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进行机构整顿和精简时,落实房屋和土地的安排、分配和处置工作。
此外,财政部还发布了第100号正式通函,要求各地制定处理剩余资产的计划,明确进展情况和责任,并定期更新未使用、使用无效或使用不当的资产清单。
该部还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检查和监督,及时处理在公共资产管理方面不完全遵守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责任。
除此之外,该部还就如何处理多余的总部大楼提供了具体指示:优先将职能转换为学校、医疗保健和文化等公共用途;或者将其分配给具有有效利用公共房地产进行管理职能的组织,以服务于国家的长期目标。
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审查和评估有关公共资产的政策和法律,并根据重组行政机构的要求提出改进建议。
该部还承诺密切监测实际情况,及时敦促、指导或建议有关当局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机构重组过程与公共房屋和土地的有效管理和利用齐头并进,避免浪费和国家资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