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指导下落实重点工作
义安省委要求各专门机关、咨询机构协助省委和各直属党委按照政治局、书记处的指示,加强指导和落实重点工作课题。

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2025年4月8日第148-KL/TW号关于2025年若干重点工作课题检查结果的结论;在过去的时间里,各级党委、党组织积极主动,努力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结论以及省委、省委常委会的指示。
但仍有一些机关和单位具体化步伐较慢,对2025年一些重点任务和工作没有全面及时部署。
为克服上述情况,省委常务委员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深入学习、认真落实省委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28日第332-KH/TU号计划;同时,重点落实好以下要求、任务和任务:
——关于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筹备和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省委的咨询和协助专门机构;区、市、镇党委和省直党委的常务委员会重点指导、落实好省委常委会2025年5月20日第340-KH/TU号关于组织、人员安排、省委常委会关于筹备2025-2030年任期各级党代会的通知和通知中提出的各项内容、任务的要求和进度。
省委办公室:指导、督促党机关、祖国阵线、政治社会组织记录文件的编辑、数字化、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县级活动和乡、坊合并工作的顺利完成。主持、配合专门机构,为省委提供建议和协助:指导2025-2030年任期乡、坊党代会文件、记录、程序的准备工作;提交省委常务委员会批准代表大会内容和人员的记录(制定供乡、坊党委使用的代表大会文件提纲和记录集)。主持、指导省委常务委员会批准省委直属党委代表大会内容和人员的计划和时间表并提出建议。
省委组织委员会主持并配合各专门机关,为省委提供咨询和协助,重点指导、督促、检查、监督落实省委常委会2025年5月20日第340-KH/TU号关于安排2025-2030年任期机关、人员、筹备和组织各级党代会的计划;及时为省委常委会提供咨询,指导处理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指导、督促落实国家机关档案文件的编辑、数字化、上报、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县级工作完成和乡镇、坊合并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督促及时落实公共资产的安排、处理和管理,公共投资项目的移交、移交和管理,预算外投资项目的管理,以及县级工作完成和乡镇、坊合并后债务的清偿。
省委宣传部重点指导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党代会筹备、组织工作的宣传工作,定期了解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情况、思想动态和舆论动态,及时有效地提出处理问题的建议。
省委检查委员会主持并配合有关单位按照权限审查、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机构改革、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决议、结论和指示任务执行结果和内容,特别是简政放权的内容。
按照省委常委会和省委检查委员会的职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和处理。
省委内务委员会牵头接收、分类整理并及时处理与组织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有关的信访、反馈意见。协调建议,对违反省委常委会、省委检查委员会职权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检查、监督和处理建议。
- 关于落实苏林总书记2025年5月15日在省委常委会工作会议上的结论:
省委宣传部、省委办公厅配合有关机关,指导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执行委员会及时组织全省党委开展政治活动,学习、宣传、制定落实苏林总书记结论的计划和方案。
省党的二十大文件小组委员会协助编辑组重点研究并提出将苏林总书记的结论具体化为提交省党代会的文件,并提出建议将其具体化为下级党代会的文件。
- 关于落实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号决议关于科技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中央书记处2024年11月29日第204-QD/TU号决议关于党机关数字化转型:
省委常委:加强对省委2025年4月24日第328-KH/TU号行动计划的具体化和实施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以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号决议。责成各关联单位按要求监督、总结并定期报告实施进展和结果。
为省委和各级党委提供咨询和协助的专门机构尽快补充计划,建立和加强指导委员会、工作组,定期研究和抓紧落实省委常委会2025年4月28日第331-KH/TU号关于2025-2028年阶段乂安省党政机关数字化转型计划的内容和任务。责成重点机关和干部每周、每月汇总、汇报执行情况,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出临时报告。
省委办公室定期督促、更新各机关、单位落实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落实情况。
- 关于落实越共中央委员会2025年1月24日第123-KL/TW号关于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补充方案(增长目标8%)的决议:
省委常务委员会领导省人民委员会:加强领导、指导落实省委2024年12月5日第465-KL/TU号通知,总结2024年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外交、行政改革情况;2025年方向、任务;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1月18日第112/QD-UBND号决定,关于落实2025年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的主要任务、措施;省委常委会2025年2月27日第1729-TB/TU号通知,关于落实乂安省2025年增长方案;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2月28日第126/KH-UBND号计划,关于落实2025年增长方案。
指导各部门、各地方紧密结合实际,及时提出补充解决方案和新的增长动力,提高落实既定目标的有效性。
指导省人民委员会各工作组定期监督、督促各部门、地方根据发展设想落实各项措施和任务。按要求汇总并报告落实结果。
- 关于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25年4月30日第66-NQ/TW号决议关于创新立法和执法工作,满足新时期国家发展要求;越共中央政治局2025年5月4日第68-NQ/TW号决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
省委宣传部指导和指导继续在各级干部、党员和群众中宣传、普及上述两项决议。
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牵头协调专门机构出谋划策,协助省委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建议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
——检查督导、信息通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
省委检查组:指导、建议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2025年4月28日第333-KH/TU号关于落实苏林总书记关于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工作的指示的计划。牵头配合各专门机关,指导、协助省委、有关机关加强对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本批示中具体指示的经常性、全面监督。
对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决心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按照职权检查发现问题,或建议省委常委会进行检查检查。牵头配合专门机构,指导和协助省委、省直党委和有关机关总结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并按照中央检查委员会的要求提出建议和报告。
省委办公室:建议将听取汇报、指导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委常委会周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或专题工作计划。
专门机构为省委和委员会提供咨询和协助。T省委常委及有关部门,落实省委常务委员会2025年6月3日第3767-CV/TU号批示所要求的报告制度,确保内容和时间。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常务委员会、各专门机关指导、协助省委、省委直属党委、相关机关深入学习、严格落实本批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