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在政治局和书记处指导下落实重点工作课题
义安省委要求各专门机构、咨询机构协助省委及下属党委按照政治局、书记处的指示,加强重点工作课题的指导和落实。

落实政治局书记处2025年4月8日关于2025年若干重点工作事项检查结果的第148-KL/TW号结论;过去一段时间,各级党委和组织积极努力落实政治局书记处的结论和省委、省委常委会的指示。
然而,仍有一些机构和单位行动迟缓,未能落实到位,未能及时全面地部署2025年的一些关键任务和工作。
为克服上述情况,省委常委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彻底掌握、认真执行2024年4月28日省委常委会第332-KH/TU号计划;同时,重点做好下列要求、任务和工作:
关于各级党代会筹备和组织工作相关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安排:
为省委提供咨询和协助的专门机构;区、市、乡镇委常务委员会和省委直属各级委。重点指导和正确落实省委2025年5月20日第340-KH/TU号计划(关于安排2025-2030年各级党代表大会的组织、人员和计划)的内容和任务要求和进展情况,以及省委关于筹备2025-2030年各级党代表大会的通知。
省委办公室:指导、督促落实党政机关、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团体档案资料的编辑、数字化、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区级工作顺利完成,公社、街道合并顺利推进。主持协调各专门机构,为省委提供咨询和协助:指导编制2025-2030年各公社、街道党代会文件、记录和程序;编制提交省委常委会审批党代会内容和人员的记录(制定一套供公社、街道党委使用的党代会文件大纲和记录)。主持主持省委常委会审批省委下属各级党代会内容和人员的计划和时间表。
省委组织委员会主持协调各专门机构,向省委提出建议和协助,重点指导、督导、敦促、检查和监督落实2025-2030年省委常委关于安排2025-2030年各级党代表大会组织机构和人员的2025年5月20日第340-KH/TU号计划;及时向省委常委提出建议,指导处理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指导、督促落实国家机关档案文件的编辑、数字化、提交、移交和接收工作,确保区级活动和乡镇合并工作的顺利完成。指导、督促及时落实公共资产的安排、处理和管理;公共投资项目的移交、移交和管理;非预算投资项目的管理;以及在区级活动和乡镇合并完成后及时清偿债务。
省委宣传群众动员部重点指导组织机构、干部配置和各级党代会筹备组织方面的宣传工作;定期观察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情况、思想发展和舆论,提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省委检查委员会主持和协调有关单位,按照授权审查、监督、检查和督导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关于重组机关、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决议、结论和指示的任务执行结果和内容,特别是权力下放和分权的内容。
根据省委常委和省委检查委员会的授权,对有违规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检查、监督和处理建议。
省委内务委员会牵头接收、分类、及时处理有关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组织实施情况的请愿书和反馈信函。协调、指导、提出对违反省委常委和省委检查委员会职权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检查、监督和处理方案。
- 关于落实苏林总书记在2025年5月15日与省委常委会工作会议上作出的结论:
省委宣传群众动员部,省委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建议省委常委和省委执行委员会及时在全省委组织政治活动,学习、宣传和制定落实苏林总书记结论的纲领和计划。
协助省委二十大文件小组委员会的编辑团队重点研究并提出将苏林总书记的结论具体化为提交省党代会的文件,并就如何将这些结论具体化为下级党代会的文件提出建议。
- 关于执行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关于科学技术发展、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第57-NQ/TW号决议;秘书处2024年11月29日关于党机关数字化转型的第204-QD/TU决定:
省委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省委2025年4月24日第328-KH/TU号行动计划具体落实和执行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以落实政治局2024年12月22日第57-NQ/TW号决议。指定重点机构负责监测、汇总并按要求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和执行成果。
设立专门机构,为省委及各级党委提供咨询和协助。紧急完善规划,建立和加强指导委员会、工作组,定期审查和重点落实2025年4月28日义安省委常委关于义安省党政机关2025-2028年数字化转型规划(第331-KH/TU号)的内容和任务。指定牵头单位和干部,按周、月汇总并报告实施成果,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交专项报告。
省委办公室定期监督、督促和更新各机关单位的执行情况;按要求汇总和报告执行情况。
- 关于落实党中央2025年1月24日第123-KL/TW号决定,即关于2025年社会经济发展补充工程,目标增长率达到8%以上:
省委常委会领导省人民委员会:加强对以下各项的领导和指导:2024年12月5日省委关于2024年社会经济形势、国防、安全、外交、行政改革的结论性通知(第465-KL/TU号);2025年方向和任务;2025年1月18日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落实2025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预算估算的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的第112/QD-UBND号决定;2025年2月27日省委常委会关于落实义安省2025年增长方案的第1729-TB/TU号通知;2025年2月28日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落实2025年增长方案的第126/KH-UBND号计划。
指导各部门和地方密切关注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其他解决方案和新的增长动力,以提高既定目标的实施效果。
指示省人民委员会各工作组定期监测并督促各部门和地方根据发展情景落实各项解决方案和任务。按要求汇总并报告落实情况。
- 关于执行2025年4月30日政治局关于创新立法和执法以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要求的第66-NQ/TW号决议;2025年5月4日政治局关于私营经济发展的第68-NQ/TW号决议:
省委宣传群众动员部指导和监督在各级干部、党员和人民中继续传播、宣传和普及上述两项决议。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牵头与专门机构协调,向省委和有关机构提供建议和协助,以便及时提出实施计划和项目的建议。
- 关于检查、监督和信息,以及关键任务执行情况和结果的报告:
省委检查委员会: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常委2025年4月28日关于落实苏林总书记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指示的第333-KH/TU号计划。牵头协调各专门机构,指导协助省委和有关机构加强对2025年重点任务和本公函具体指示落实情况的定期、全面监督。
及时查处违反党组织和党员组织纪律不坚定、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方针指示的违规迹象,并按职权建议省委常委进行审查和检查。牵头协调各专门机构,协助省委、省委直属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汇总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并按中央检查委员会要求提出建议和报告。
省委办公室:就2025年听取报告和指导落实重点任务纳入省委每周工作计划、每月工作计划或专题工作计划提出建议。
专门机构为省委和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协助。T省委常委会和有关机构落实报告制度,确保报告内容和时间符合省委常委2025年6月3日第3767-CV/TU号公函的要求。请省人民委员会常委、各专门机构、省委直属各党委以及有关机构认真理解、严格执行本公函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