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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34个省市的车牌详情
预计从7月1日起,34个省市将开始运营,届时各省的车牌将是合并前车牌的集合。

近日,国会通过了关于省级行政单位调整的决议,将省市数量从63个减少到34个。因此,这34个省市预计将于7月1日起开始运作,届时各省的车牌将沿用合并前的车牌。

对于7月1日之后注册的车辆,目前官方尚未发布关于使用何种车牌的新规定。对于仍在行驶的旧车,无需重新办理车牌。合并前签发的证件(包括车牌)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车主只有在被要求变更车辆登记或车牌时才需要办理。
根据公安部第79/2024号通知,车辆登记和牌照必须变更的情况有6种,其中包括:
- 车辆登记证、车牌模糊或损坏。
改装车;车身颜色改变的汽车。
- 已登记的车辆,如果车牌底色为白色,字母和数字为黑色,则车牌底色为黄色,字母和数字为黑色,反之亦然。
- 更改车辆所有人信息或车辆所有人需要将车辆登记证上的地址更改为新地址。
车辆登记证已过期。
- 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将旧车辆登记证、旧车牌更换为车辆登记证、车牌;车主需要将短车牌更换为长车牌,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