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恶魔”因诱骗儿童并贩卖至中国结婚而被判刑。八年后,他们被判刑。
廉某和雪某贪图500万越南盾,合谋将儿童骗卖到中国结婚。8年多后,受害人逃回越南,并举报了受害人的行径。
6 月 30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Cut Thi Lien(1992 年出生),居住于越南乂安省奇山县宝胜乡,以及 Cut Thi Tuyet(1989 年出生),居住于越南乂安省奇山县秋鎏乡的两名被告人,以““贩卖儿童”。
起诉书称,2016年,连氏接到文氏怡(身份不明,居住在中国)的电话,称她正在寻找女性带到中国卖给别人做妻子。连氏同意了,于是她联系了切氏雪(连氏哥哥的侄女)一起找人。
当她听说村里有一户人家想把女儿梁德祥(2002年出生)送到中国赚钱盖房子时,雪儿立即主动联系了他们。随后,雪儿打电话给连,告诉了她这个消息。
第二天,两名嫌疑人请人带他们去见X的家人。Tuyet和Lien询问X的家人是否愿意让X去中国工作赚钱。如果同意,他们将支付1亿越南盾,并在3年后将孩子接回。

听到这话,父亲有些担心,因为孩子还小。这时,雪和莲邀请孩子去中国,好让家里有钱。女孩听后同意了。
两天后,按照Y的吩咐,雪儿和莲儿带着孩子坐上了公交车。之后,雪儿亲自带着孩子去了国外,莲儿则回了家。
抵达外国后,Y.将X.接回国,约4天后,嫌疑人将X.以约2.5亿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一名中国男子结婚。
Y.给了Tuyet 1.1亿,让她带回越南,再把其中1亿给X的父母。剩下的1000万,Tuyet和Lien平分,各自获利。
至于受害人,被卖后于2024年6月逃回国并向警方报案。2024年7月26日,Tuyet和Lien到警方自首并报案。
然而,在被起诉后,Cut Thi Lien改变了证词,并不承认之前已经供认不讳的犯罪事实。
警方侦查机关已指认受害人、被告人Tuyet及相关人员,并与Cut Thi Lien对质。上述人员确认,Lien参与了将X.儿童带到中国贩卖的行为。
庭审中,被告人雪儿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将受害人带到中国贩卖,获利500万越南盾。
与此同时,被告人连某哭泣着,不承认犯罪事实,并声称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也没有带受害人去中国贩卖。
合议庭认为,根据被告人雪儿及涉案人员的证物、供述,有充分依据认定两名被告人雪儿、连某犯拐卖儿童罪。
经综合考虑各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合议庭以拐卖儿童罪判处Cut Thi Lien有期徒刑12年,Cut Thi Tuyet有期徒刑10年。在民事方面,法院判处被告Lien赔偿受害人2300万越南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