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考试新规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自2025年7月1日起,公务员录用考试形式、内容和时间将按照第170/2025/ND-CP号法令的新规定执行。

公务员考试科员级别职务
第1702025/ND-CP号法令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中雇员类职位只测试专业技能。
a) 考试形式:口语或实践。
b)考试内容:
口语考试: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运用知识进行实践的能力;执行所申请职位的任务和工作的能力;应聘人员对所申请职位的理解程度。
实践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考试成绩(口试或实践):100分。
c) 考试时间30分钟。
公务员考试专业及以上、干事及以上职务
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2 轮:
a) 第一轮:有条件考试,测试常识和能力
考试形式:计算机选择题考试。
考试内容:60道题,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对政治制度、国家行政管理、公务员权利义务、公共道德等方面的一般和基本了解;社会、文化、历史等知识。
考试时间:60分钟。
正确回答 50% 或更多问题的考生将被允许参加第二轮考试。
b) 第二轮:专业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根据拟招录岗位要求,考察应聘人员对党的方针政策、招录领域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公务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不含抄题时间)。主管招录机构可以根据本机关、组织、单位的特点,组织笔试,同时确定适当的题量,题量最少60题,最多120题(选择题)。考试时间与题量相对应,最少90分钟,最多180分钟。
面试测试:面试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维、沟通、情境判断、学习、发展、表达、态度、性格等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测试时间最长为30分钟。
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对于以计算机考试形式进行的笔试,招聘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将制定不同复杂程度的题目组,并确定每个题目的相应分数。
若选择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将转换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02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当职务录用考试
按照上述第二轮考试的规定参加专业考试。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务、高级专家职务录用考试
对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级别、高级专家职务的录用考试,该法令还规定了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a) 项目测试;
b) 项目考试的内容和形式由招录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并在《招聘计划》中确定,并在《招聘公告》中公布。
c) 项目考试分值范围:100分;
d) 01 候选人准备和参加项目的最长时间为 90 分钟,由主管招聘机构负责人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和特点决定。
对专业技能、外语要求较高的招聘
此外,第170/2025/ND-CP号法令还规定:主管招聘机关对专业技术考试内容、时间有高于本条规定的具体要求,或对外语有具体要求的,应当在招聘计划中具体说明,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告。
主管招生部门将确定考试的外语种类、内容、形式、时间,并确定合格分数线。外语考试成绩为条件分数,不计入专业考试成绩。
外语考试须在专业考试前完成,外语考试通过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确定公务员考试的优胜者
第170/2025/ND-CP号法令规定,通过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专业考试成绩达到50分或以上。如为笔试和面试合考,申请人须同时参加笔试和面试,且每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满分的50%或以上;
b)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加上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优先分数(如有),按各岗位招录名额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包括多个公务员招录机构联合招录的岗位。
该法令还明确规定:如最终名额中有2人或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选:
a) 专业考试成绩较高的人员;
b) 选择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的,第二轮笔试成绩较高的人选。
如果未能按优先顺序确定成功候选人,则由主管招聘机构的负责人决定成功候选人。
另外,根据第170/2025/ND-CP号法令,对于由多家公务员招录机构联合招聘的职位,将根据成功候选人申请表中的优先顺序确定录用公务员的招录机构。如果向某个公务员招录机构申请招聘的合格候选人人数超过该机构的招录名额,则将优先考虑招聘成绩较高的人选。如果该机构最后一个招录名额中有2人或2人以上招聘成绩相同,则将按照本条第2款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选拔。
未通过公务员考试的人员的考试成绩将不被保留用于以后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