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对乡级干部和公务员进行“适人、适岗、适专、适业”的审查、调动和重组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实施和运行一个多月后会议上的总结通知。

未来一段时间,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部门、各行业、各主管部门继续为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编写培训教材、手册,开展培训和职业发展工作,满足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设立常设机构,提供指导、及时提供专业支持,及时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审查所有适用于地方或地方(在设立乡级行政单位、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之前和之后)颁布的中央法律文件、机制和政策,以落实两级地方政府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指导同步有效实施,及时调整、解决和消除权限内的障碍和不足或建议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为地方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潜力和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最有利条件。
其中,针对内务厅,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省委配合省委组织委员会审查目前乡级干部、公务员配置情况,提出在乡、坊之间合理安排和调动干部的计划,合理调整结构,提高干部、公务员队伍素质,确保人尽其才、各尽其职、各尽其能;加强乡级能力建设(数量和质量),填补空缺岗位和职称;研究更多政策,保障干部、公务员的权利。
此前,乂安省委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完善、补充、安排和分配乡级行政单位后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第586-KL/TU号结论中已明确指出:在乡、坊之间调动干部、公务员要确保以下原则:要以职务为依据,适合专业资格、技能、工作经验,并根据调动地干部、公务员的需要,只从过剩的地方调往短缺的地方;从过剩较多的地方调往过剩较少的地方;在特殊情况下,由于确实需要根据公务员职务安排和使用,则要多方面考虑,慎重考虑从短缺较少的地方调往短缺较多的地方。
省委常务委员会还要求:对目前拥有80名以上干部、公务员(不含军区公务员)的乡、坊,制定干部、公务员名单,提出调动、挂职到干部、公务员不足的乡工作的建议,并制定按规定精简工资的路线图。名单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省委常务委员会(通过省委组织部)。
与此同时,内政部要继续严格按照中央指示,研究、指导安排、重组相应的公共服务单位(原县级),如文化、体育和通讯中心、项目管理委员会、农业服务中心等。
建议成立跨学科工作组,为解决土地、金融、投资、行政程序、干部和公务员安排、制度和政策解决、公务员调动和借调等群体性困难和问题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密切监测实施情况,特别是在公社一级。
编制各部门、各部门支援地方干部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各部门派驻地方,确保有效落实。
司法部负责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向省人民议会提交决议,明确授权乡级人民委员会公务员的任务范围和权限,以便方便、有效地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财政局应主持审议并提出意见,对本部之设置、安置及设置后之资产、财务、设备等状况办理,务求效能、用能、节俭,不致损失浪费;主持并配合民政局紧急提出意见,为省历史档案馆设置工作总部及稳定长久之历史档案。
科技部继续确保信息系统、技术基础设施、数据的运行和同步数字化转型的升级,为从省到乡各级政府的管理和运行平稳、有效和不间断地提供服务。
对于各乡镇人民委员会,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乡镇人民委员会领导在指导和运行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社会秩序和安全工作中保持责任感;要主动制定计划,落实党的代表大会决议和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任务,注重有效、科学地指导执行。认真学习党的主张、政策、法律文件以及各部委、行业和省级机关的指导文件,确保严格遵守规定。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要根据行业、领域,主动、定期与专业部门、分支机构进行联系交流(直接向部门、分支机构发文件或通过常设单位热线电话发文件;联系省内跨专业工作组等),以获得针对性的指导和解答。
主动检查、评估干部、公务员队伍的数量和质量;汇总按规定解决因机构调整而受到影响的干部、公务员制度和政策方面的问题;提出地方在确保乡级政府机构组织方面与提高干部、公务员素质有关的问题;派内务部汇总、配合省委组织部,向省委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