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审查、调动和重组乡级官员和公务员,做到“人尽其才,专才其职”。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在执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一个多月后召开的评估会议上的总结通知。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单位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继续为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特别是乡级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开发培训材料、手册,并开展培训和职业发展活动,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设立常设单位,提供指导、及时的专业支持,并迅速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审查中央政府适用于地方或地方政府发布的(包括乡级行政单位设立前后以及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行前后)所有与两级地方政府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文件、机制和政策。
重点指导同步有效实施,及时调整、解决和消除职权范围内的困难和不足,或者向主管部门提出适当调整建议,为地方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潜力和优势,创造最有利的条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特别是对于内政部,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省委与省委组织委员会协调,审查乡级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的现状,并就如何合理安排和调动乡级、区级工作人员,合理调整组织结构以提高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素质,确保人岗匹配、专业技能匹配;加强乡级能力建设(包括数量和质量),补足空缺职位和职称;研究更多保障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权益的政策。
此前,义安省委常委会在关于乡级行政单位改组后继续完善、补充、安排和调配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第586-KL/TU号结论中指出:乡、坊间干部、公务员调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必须以岗位为本,符合专业资格、专长、工作经验和接收地需要,只从盈余地调往短缺地;从盈余较多地调往盈余较少地;特殊情况下,如确有必要根据岗位安排和使用,则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慎重考虑从盈余较少地调往盈余较多地。
省委常委会还要求:对于目前拥有80名以上干部公务员(不包括军区公务员)的乡镇,编制干部公务员名单,建议将部分干部公务员调派到干部公务员短缺的乡镇工作,并制定符合规定的精简工资编制路线图。该名单应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省委常委会(通过省委组织委员会)上报。
除此之外,内政部还需继续密切遵循中央政府的指示,对适当的公共服务单位(以前是区级单位)的安排和重组进行研究和建议,例如文化、体育和传播中心、项目管理委员会、农业服务中心等。
就建立跨学科工作组提供建议,为解决土地、金融、投资、行政程序、干部和公务员安排、制度和政策的解决、公务员的调动和借调等问题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密切监督执行情况,尤其是在乡镇一级。
编制一份由各部委和部门指派到各地支援的官员名单,与相关部门和部门合作,将他们派往各地,以确保有效实施。
司法部负责主持和协调各机构和地方政府,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议会提交一份决议,详细说明授予乡级人民委员会公务员的任务范围和权力,以便方便有效地开展认证领域的各项程序。
财政部门应主持审查并就总部、资产、财务和设备安排、安置和处理情况提出建议,确保效率、用途正当、经济,且无损失或浪费;主持并与内政部门协调,紧急就省历史档案馆中心工作总部及稳定长期历史档案馆的安排提出建议。
科学技术部继续确保信息系统、技术基础设施、数据和同步数字化转型的运行和升级,以顺利、有效、不间断地服务于乡级政府和省级政府的管理和运作。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乡镇人民委员会领导要牢记责任,认真指导和管理辖区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积极制定落实党代会决议的乡镇级计划,并认真落实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重点指导落实有效、科学的落实工作。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文件以及各部委、部门和省级机关的指导文件,确保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根据行业和领域,主动、定期地与专业部门和分支机构联系和交流(直接向部门和分支机构发送文件或通过常设单位的热线;联系省跨学科工作组……),以获取具体指示和答复。
主动审查和评估干部公务员的数量和质量;根据规定,综合分析解决受机构重组影响的干部公务员制度和政策问题的需求;提出保障乡级政府机构组织与提高干部公务员素质相关的本地需求;送交内政部综合分析,并与省委组织委员会协调,向省委常委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