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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批准范德安先生担任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决定,批准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2021 年至 2026 年任期)选举结果,由岘港市委副书记范德安先生担任(2020 年至 2025 年任期)。
范德安先生出生于1970年,家乡为越南义安省,拥有高级政治理论学位、经济法学士、银行金融学士、工商管理硕士。
范德安先生在银行业拥有多年从业经验,曾任越南投资发展银行兴安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越南投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BIDV)副总经理;越俄合资银行(VRB)总经理;越南国家银行办公室主任。

自2020年5月起,范德安先生担任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年12月,秘书处任命他进入广宁省委常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担任省委副书记,任期2020-2025年。此后,省人民议会选举他担任广宁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9月份,秘书处决定调任广宁省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范德安先生加入市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担任岘港市委副书记,任期2020-2025年;介绍给市人民议会,选举其为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
9月8日上午,岘港市第十届人民议会(任期2021-2026年)第三次会议(特别会议)选举市委副书记范德安先生担任岘港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任期2021-202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