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逮捕两名制造假冒知名品牌饮用水的嫌疑人
10月6日晚,胡志明市警察局经济部门宣布,已立案调查,对被告人Truong Van My(1986年出生,居住于多乐省Krong Pac乡)和Duong Duc Tai(1988年出生,居住于胡志明市Xom Chieu坊)提起诉讼,并暂时拘留了他们,罪名是生产和销售假冒食品。
根据初步调查:10 月 1 日下午 2 点 30 分,胡志明市警察局经济警察部门逮捕了 My 和 Tai,罪名是生产和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瓶装饮用水(18.5 升 - 20 升)。

具体来说,受试者购买了知名品牌的18.5升至20升正品水瓶,灌满自来水或购买价格更低的饮料。然后,他们上网订购与正品外观相似的收缩膜和标签,并以每瓶38,000至40,000越南盾的价格出售给杂货店。

胡志明市警察局经济部门建议民众不要饮用假冒瓶装水或来源不明的水,这些水会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发现任何假冒产品或可疑商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提供信息并报案,以便及时预防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