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公务员和卫生官员特殊津贴的提议
该法令草案对公务员、公共雇员、工人和武装部队在公共卫生机构中的若干特殊津贴制度进行了规范,其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新要点。
根据司法部正在审议的法令草案,适用对象仍然是公务员和在公共卫生机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的人员。
草案补充指出,适用对象包括公务员和在医院外公共急救机构从事劳动合同工作的人员;卫生部下属的公共法医和精神病法医鉴定机构;公共法医鉴定机构;公共刑事技术法医鉴定机构……
该草案还规定,病房和特殊区域居住小组的医务人员将获得每月补助;确保对这部分人群实施相关政策,并维持病房和特殊区域居住小组医务人员队伍的稳定。

关于值班津贴制度,草案明确规定,24小时值班的员工有权获得每人每班325,000越南盾的津贴。该津贴适用于特级和一级医疗机构,例如中央法医精神病研究所和边和中央法医精神病研究所。
每人每班次255,000越南盾的津贴适用于:二级医疗机构、国家法医研究所、地区法医精神病中心、国防部下属军事法医研究所、国防部下属刑事技术检验局、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法医检验中心……
每人每班次 185,000 越南盾的津贴适用于:其余医疗机构、省级法医中心、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用于人体组织和器官捐献的随叫随到咨询和动员)以及院外急救机构(用于紧急点的随叫随到)。
乡卫生站、乡卫生站所属卫生站、军民卫生站、军民医院、警察医院……每人每班次发放 70,000 越南盾津贴。
此外,根据草案,如果在部门或特殊区域值班,值班津贴按上述规定水平的1.5倍计算;如果在每周休息日值班,值班津贴按1.3倍计算;如果在节假日和春节值班,值班津贴按1.8倍计算。
医院外根据永久居民制度值班的工作人员的制度
根据永久门诊制度值班的员工有权获得每人每班 160,000 越南盾的津贴,用于特殊等级和一级医疗设施;中央法医精神病研究所、中央法医精神病研究所边和分所。
二级医疗机构、国家法医研究所、地区法医精神病中心、国防部军事法医研究所、国防部刑事技术检验局、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所法医检验中心……按每人每班 125,000 越南盾的标准收费。
其余医疗机构、省级法医中心、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协调中心(负责人体组织和器官捐献的随叫随到咨询和动员)以及院外急救机构(负责紧急呼叫点的随叫随到)将获得每人每班 90,000 越南盾的津贴。

对于乡卫生站、乡卫生站所属的卫生站、军民卫生站、军民医院、人民警察医院、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伤残军人及患病士兵的照护机构、以及公共社会救助机构,将按每人每班次 35,000 越南盾的标准执行。
24/7 值班的工人每班可获得 40,000 越南盾的餐补。
手术和操作津贴
| 目的 | 津贴标准(越南盾/人/手术) | |||
| 特种 | 一型 | II 型 | III型 | |
| 主刀医生、麻醉师或首席局部麻醉师 | 790,000 | 355,000 | 185,000 | 140,000 |
| 手术助理、麻醉助理或针灸助理 | 565,000 | 255,000 | 140,000 | 85,000 |
| 手术助理 | 340,000 | 195,000 | 85,000 | 40,000 |
对村级和居民团体卫生工作者以及村级和乡级助产士的支持机制
草案建议,在工作时间内,村级和居民团体卫生工作者以及村级和乡级助产士将获得相当于基本工资 0.7 或 0.5 的月度补助。
具体而言,0.7 级适用于在以下地区工作的村和居民组卫生工作者以及村和乡助产士:350 户或以上的村庄;贫困公社的村庄和乡;500 户或以上的居民组和社区。
0.5 级适用于在其余村庄、村庄和居住团体工作的村庄和居住团体卫生工作者以及村庄和村庄助产士。
因此,草案将原先的“一般最低工资的0.5倍和0.3倍”调整为“基本工资的0.7倍和0.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