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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局就政治体制机构和两级地方政府的运作发表了结论。

光伏 November 1, 2025 07:13

10月31日,政治局委员、秘书处常务委员陈锦图签署并发布了政治局和秘书处关于政治体制机构和两级地方政府状况和运作情况的结论(结论第202-KL/TW号)。

Bộ Chính trị ban hành kết luận về hoạt động của bộ máy hệ thống chính trị và chính quyền địa phương 2 cấp- Ảnh 1.
泰平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手续办理快捷、高效、准确,为民众带来便利。(图片:越通社)

结论指出:在2025年10月31日的会议上,政治局和书记处听取了中央组织委员会关于2025年10月两级政治体制和地方政府机构运行情况和成果的报告(2025年10月29日第523-BC/BTCTW号报告)后,得出如下结论:

基本同意中央组委会2025年10月关于两级政治体制机构和地方政府状况及工作成果的报告中所提出的内容、建议和意见。

政治局和书记处对各级党委、党组织、政府党委、全国人大党委、中央组织委员会、省委、市委、公社、区、特区党委积极主动地完成分配的任务,努力克服困难,及时指导、处理和排除政治体制机构和两级地方政府活动实际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障碍,表示认可和赞扬。

继续全面加强公社水平

政治局和书记处要求各级党委、省市级党委、中央各部门、部委和分支机构积极主动、迅速落实政治局和书记处决议中分配的职权范围内的任务,特别是2025年9月26日关于政治体制和两级地方政府机构的第195-KL/TW号决议。严格执行新颁布的政治局人事工作条例;发挥领导干部在执行任务、组织考核、安排和使用干部方面起到的示范作用。继续全面加强乡级建设,迅速克服不足和局限,使乡级建设从被动转向主动,从管理转向治理和创造,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关爱人民生活;及时解决群众和企业的正当需求。

政治局和书记处责成政府党委和全国人大党委重点领导和指导制度改革,特别是与两级地方政府活动相关的权力下放、流程和程序问题(如:财政、资产、规划、项目、土地、总部等)。政府和总理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尽快补充提交第十五届全国人大第十次会议的内容;严格控制地方行政程序的发布,审查并立即废除不必要的程序;提高在线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上所有任务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Người dân đến làm thủ tục tại Trung tâm hành chính công xã Hùng Chân. Ảnh: Đình Tuyên
人们前来雄禅乡行政中心办理各种手续。照片:丁宣

政治局和书记处责成政府党委:(1) 领导和指导各部委:(i) 加快审查各领域法律文件,立即颁布、修改和补充,确保权力下放、分权的可行性,克服与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冲突、重叠和不一致之处,尤其是在财政、科技、内务、司法、农业和环境、建设、教育培训等领域,特别是数字基础设施领域。(ii) 继续指导人员的审查、安排和任命,提出人员招聘、培训、教育和能力建设的方案。(2) 指示财政部及时就文件数字化、设备投资和设施改造的预算拨款提出建议,特别优先考虑山区公社、偏远落后地区;指导住房和土地设施的管理、使用和处置,使其符合实际需要。(3) 指示科技部指导和推进共享软件的同步; (4)整合国家数据库系统,升级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确保在乡镇层面有效实施数字化转型。指导、汇总、提交主管机关审议、决定奖励措施,表彰和奖励在全政治体系中组织和执行第18-NQ/TW号决议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集体和个人;以上所有任务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

责成政府党委、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机关牵头指导,抓紧完成2025年前完成的公务单位、国有企业、机关机关、组织、群众团体、新闻机构以及党和国家指派的群众团体等的重点安排工作。

更新和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

政治局和书记处一致同意,在将房屋土地功能转移或变更为办公、职业设施、医疗、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公共用途、国防、安全等用途后,应根据地方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土地法规定,通过土地分配、土地租赁等方式),立即更新和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和专项规划(包括国防安全用地规划),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责成地方党委、省委、市委牵头指导和落实上述内容;迅速完成地方公共资产的安排和分配,及时消除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政治局和书记处同意指示省委常委对党的常委、基层党委以及党的代表团和党的执行委员会活动结束的机关组织中的党组工作条例进行调整,以确保省委常委和直属上级党委的领导作用。

确认党支部和党员居住地支部的意见表

政治局和书记处同意授权乡、坊、特区党建委或党组织委领导核实在职党员居住地党支部或党组的意见,并送交在职党员工作所在基层党委(补充2020年1月2日政治局关于在职党员与居住地党组织和人民保持联系责任的第213-QD/TW号条例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乡、坊、镇党委核实在职党员居住地党支部或党组的意见,并送交在职党员工作所在基层党委”),以便利党员工作开展。

政治局和书记处要求省、市委:(一) 继续按照中央规定和指示,审查和统计公共资产的安排、处置、管理、改造和购置情况。(二) 主动利用地方资金扶持落后地区。(三) 加强对下属机关、组织、单位总部和公共资产的安排、处置和管理的管理、检查和审查。省委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和指导责任,继续完善组织结构,安排和调配乡级干部,以适应工作要求和任务。乡级委和有关部门要主动与地方部门、分支机构、行业联系,了解和处理困难、障碍和不足之处,以便向上级提出建议。

请各级党委和组织抓紧认真落实中央组织委员会报告中指出的剩余任务、未完成任务、进度落后任务,特别是干部安排和分配、设施建设、公共资产管理、工作条件和手段、行政程序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力争在2025年完成;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2025年对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对党委领导和地方领导进行审查、评价和评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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