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犯下谋杀罪的男子的不堪回首的过去
(Baonghean.vn)——29岁的Ta Quang Hong因多项罪名,包括谋杀,曾两次入狱。由于毒瘾缠身,他曾两次被强制送进戒毒所。在戒毒期间,他又在戒毒所犯下了另一起滔天罪行。
吸毒者的不良背景
塔光洪(生于1994年)家住荣市关保坊,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亲去世后,洪与母亲一起生活,但由于他早年惹上麻烦,与母亲的相处时间不断被打断。六年级毕业后,洪辍学,从此结交了不少坏朋友。
2011年,年仅15岁的Ta Quang Hong因诈骗被判处9个月监禁,但刑期缓期执行。由于当时Ta Quang Hong尚未成年,其母亲不得不赔偿受害者750万越南盾。然而,迄今为止,被告的亲属尚未按照法院判决支付赔偿金。

三年后,洪某卷入了一起引起舆论轰动的谋杀案。那是2013年底,仅仅因为一个小女孩不小心摘了一个金橘,两伙金橘和桃子贩子就发生了争执,导致一人死亡。洪某被认定参与了这起事件,因谋杀罪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刑期已满,但洪某尚未完成赔偿。
出狱后,洪某没有任何学历和技能,为了谋生,继续跟着“社会兄弟”混,染上了毒瘾。2019年,洪某被荣市人民法院判决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期为18个月。
强制戒毒结束后不久,这名年轻人再次复发。因此,2021年9月22日,谢光洪第二次被送往强制戒毒所。
在此期间,洪某被康复中心选中,以学生身份在康复和健康康复室帮忙。然而,经过约10个月的康复治疗后,这名学生却犯下谋杀罪,导致一名仅接受过一次康复治疗的男子死亡。警方调查后认定,受害者的死亡是洪某的行为造成的。
戒毒所犯罪
因此,2022年7月7日下午,居住在荣市的Le Minh S.先生(1967年出生)被带到荣市一家自愿戒毒所。S.先生在这里接受了药物测试。由于他无法排尿且渴望毒品,洪先生和另一名学生带他去洗澡。
取尿过程中,S先生仍无法排尿,洪某便扇了他一巴掌,并踢了他腹部和胸部。此后,尽管他努力尝试,该男子仍无法取到尿,这让洪某更加愤怒,继续击打S先生的背部。
当天下午5点,S先生因膀胱炎仍无法排尿,洪某便对S先生实施殴打。警员带S先生去取尿时,洪某突然撞墙撞树欲自杀,被众人制止。事后,警员对这一过程做了记录。

当晚,S先生同意插导尿管采集尿液样本。结果显示,他的毒品检测呈阳性。当天晚上9点,S先生的病情恶化,康复中心将他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但S先生已经死亡。至于肇事者,第二天,Ta Quang Hong被警方逮捕。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但表示并非故意杀人。被告称,由于S先生无法排尿,且正遭受药物刺激,洪某带他去洗澡缓解症状。洗澡时,该男子当场排便,激怒了被告。被告无法控制自己,对受害者拳打脚踢,并再次为受害者清洗和洗澡。
当晚,因受害人拒绝戴镣铐且无法排尿,被告人第三次殴打她。三次殴打后,受害人因多处肋骨断裂、胸骨断裂、脾脏破裂,并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事发后,荣市自愿戒毒中心向受害者家属提供了1.5亿越南盾的民事援助。受害者家属代表未提出额外的民事赔偿要求。
合议庭认定,被告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并对社会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严肃处理此案,既要教育被告成为良好公民,又要起到预防作用。但同时也需考虑被告的坦白、悔罪等减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以谋杀罪判处被告人谢光鸿1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