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2013年土地法有关规定
(Baonghean.vn)——6 月 21 日上午,在荣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召开会议,宣传政府关于实施 2013 年《土地法》的法令。
出席会议的有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各省厅、直属部门和行业的代表,各县、市、镇领导,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县土地使用登记办公室的干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管理综合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裴思勇同志直接传达了有关命令。
![]() |
会议现场 |
2013年《土地法》于2013年11月29日由越共第十三届国会通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共14章212条。2013年《土地法》体现了落实2003年《土地法》的实用性,借鉴国际相关经验;特别是,充分制度化了土地政策法律创新的观点和方向,体现了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19/NQ-TW号决议的精神,反映了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
为了使《土地法》早日生效并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深远影响,政府颁布了第43/2014/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土地法》若干条款的实施情况;第44/2014/ND-CP号法令,关于土地价格;第47/2014/ND-CP号法令,规定国家收回土地时的补偿和安置支持。
![]() |
裴士勇同志直接传达了政府关于实施2013年土地法的法令。 |
![]() |
会议代表。 |
会上,代表们听取了裴士勇同志汇报政府关于落实2013年《土地法》的三项法令基本内容。其中,他强调了关于土地相关任务和职能机关的权限和责任的规定;原则上,土地规划和使用必须与各部门和领域规划相一致;确保与地方具体规划和区域衔接,确保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取决于已制定的年度土地使用计划。关于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资产登记的一般规定以及具体情况、土地资产认证……会议还将安排时间解答与会代表仍在思考或希望了解更多信息的任何问题。
会议将持续到明天(6月22日)。
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