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讨论《消防、灭火和救援法》草案
11月1日,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消防、灭火和救援法》草案中若干有不同意见的内容。

以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席、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成贵同志为首的乂安省国会代表代表团及其他代表出席会议。
在工作会议上,10名国会代表基本同意该法草案的规制范围、结构及多项内容。总体而言,该法草案的规定确保了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可行性。

同时,代表们要求国会常务委员会指导各机构继续吸收和修改一些具体问题,例如:继续审查以确保法律体系在术语解释方面的一致性;关于基本设计和投资准备阶段的防火评估的规定;补充应用科学技术、数字化转型进行消防工作的原则;关于火灾报警、救援情况;处理火灾报警的方法;关于住宅和生产经营结合区的防火规定。

国会代表还建议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场所卧室布置规章,并制定路线图,使这些场所具备符合其社会经济能力的适当设计条件;规定对电力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防火和灭火的国家管理平台进行定期和公开检查的制度。

对高层建筑、公寓楼、生产设施的用电安装、使用,对基础设施建设、电气设备安装中组织和个人的职责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审查确保消防力量职能任务的一致性;按照政府指示,研究制定基层消防力量的编制规定,对各类设施作出详细规定;补充对无主管部门时应急救援的更明确的规定。

《意见》还建议,简政放权到地方,各级地方要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制定路线图,确保可行性;明确一些过渡性规定的生效时间。
国会副主席陈光方主持讨论会并要求国会秘书长根据会议议程及时编写总结报告,分发给国会代表,并转交审核机构接收、解释,提交国会批准。

同时建议政府抓紧出台法律规定的法律文件,以便法律通过后,政府能及时出台文件,同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机关、组织、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消防安全、灭火和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
同日,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2025-2035年国家文化发展目标计划的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