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公证、规划和税收三项法律
11月26日,国会表决通过三项法律草案,包括:《公证法》(修正案)、《城乡规划法》、《增值税法》(修正案)。

《公证法》(修正案)共8章76条,规范公证员、公证执业组织、公证执业、公证程序以及国家对公证的管理,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规定,公证交易是需要高度法律保障,法律规定或者政府指定需要公证的重要交易。司法部负责审核、更新并在司法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公证认证交易。

《城乡规划法》共5章59条,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的编制、评估、批准、审查、调整和组织管理;国家对城乡规划的管理。
根据该法的规定,城镇地区按照城镇分类法的规定,划分为特殊类型、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种类型。
城镇行政单位、农村行政单位的确定标准和划分,依照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城市分类的具体规定,确保城市向绿色、智能、现代化、可持续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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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修正)》共11条,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主体、非纳税主体、纳税人、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增值税的抵扣和退税等内容,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本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款关于非纳税主体经营户和个人收入水平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作日期间,国会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2024年预防和控制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工作报告;执行判决的工作报告;2024年预防和控制腐败的工作报告;对提交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的选民请愿书办理情况的监督结果报告;2024年接待公民、处理请愿书和解决公民投诉和控告的工作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