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投票条例将于年底提交国会。
8月19日上午,国会主席阮生雄出席并主持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旨在制定关于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进行信任投票的流程、程序和方法的项目。
庆和省人民议会代表进行信任投票
荣获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称号。(图片来源:段光德/越通社)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制定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进行信任投票的流程、程序和方法的项目对于落实中央委员会第4号决议“当前党的建设中的一些紧迫问题”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国会主席还强调,该项目旨在为国会和人民议会提供建议和帮助,找到解决方案,克服信任投票过程中的局限性和缺陷,为落实宪法和法律关于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的规定做出贡献。
国会主席表示,该项目的制定也符合第 27/2012/QH13 号决议的要求,该决议提出了一系列改进和创新措施,以提高国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其中责成国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对国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和进行信任投票的条例,提交 2012 年底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该项目的目标是为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创造有利条件,让他们能够代表选民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代表在履行其职责和任务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和表达信任,从而提高这些人在国会、特别是人民议会和全国选民面前的责任感。
《关于对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进行信任投票的流程、程序和方法的草案》遵循民主、客观、公正、透明、严格、审慎和合法的原则进行;同时防止滥用信任投票,给人事工作带来困难。
该项目还提出了指导委员会决定信任投票事项、信任投票权限、评估和展示信任的标准、组织信任投票的时间、信任投票、信任投票和宣布信任投票结果的流程和程序等内容的方案。
根据(TTX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