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用途变更使用期限规定
义禄县NTT女士问:根据2024年土地法,改变土地用途时,土地使用期限如何规定?
2024年土地法第173条规定:
1.个人改变土地用途时,土地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 特殊用途林地、防护林地转为其他土地用途的,其使用期限按照转为其他土地用途后的土地用途年限确定。土地使用期限自准予转为其他土地用途的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b) 将一年生作物用地、多年生作物用地、生产林用地、水产养殖用地、盐田转为特种用途林地或者防护林用地,土地使用期限稳定、长期的;
c) 不属于本条a点、b点规定的农业用地类型之间改变使用用途时,土地使用人可以按照划拨或者租赁期限继续使用该土地;
d) 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的,其使用年限按照变更后的土地用途年限确定,土地使用年限自准予变更土地用途决定书签发之日起计算。

2.为实施投资项目改变土地用途时,土地使用期限按照本法第172条第1款c点的规定确定,但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3.由永久稳定用地非农用地变更为有限期非农用地或者由有限期非农用地变更为永久稳定用地非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为稳定、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