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24年土地法检讨及调整土地使用规划及计划?
2024年《土地法》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审查与调整有何具体规定?这是阮文台(演州、义安省)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73条规定,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审查、调整,规定如下:
一、土地利用规划、计划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 土地使用计划及计划的调整,须经决定或批准土地使用计划及计划的主管机关决定或批准;
b)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
c)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不改变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目标;
d)调整规划、计划和土地利用,不改变上级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和分配的土地利用目标;
d)遵守本法规定的程序。
二、主管机关负责每五年组织土地利用计划检讨,并根据各时期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3.全国土地利用规划、国防土地利用规划、安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调整,应当遵守规划法的规定。
四、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依据包括:
a) 因国家、区域、省级规划、全国和省际土地利用技术规划和专业规划调整,导致全省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
b)因省级行政单位及其所属行政单位的设立、合并、分立或者行政区域边界调整;
c)因自然灾害、战争影响以及保障国防安全的需要,导致土地使用用途、结构、位置、面积发生变化。
5.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依据包括:
a)因直属上级规划调整,直接改变区级土地利用结构的;
b) 因地方单位的设立、合并、分立或者行政区域界线调整;
c)因战争、国防安全需要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结构、位置和面积;
d) 因受自然灾害影响、应对环境事件等改变土地利用用途;规划实施对社会安全、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社区造成影响;
d)为服务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实施规划、形成重点项目,资源发生变动,引起土地利用方向发生变化。
6.因存在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之一的情况,经主管机关决定或批准,应当调整规划。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能力发生变化时进行的。
8.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调整,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9. 各级有权决定、批准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国家机关和个人,有决定、批准本级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调整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