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省前副主席出售262块土地时存在违规行为
富安省人民委员会原副主席阮志贤被指控在降低 262 块企业用地拍卖价格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造成 80 亿越南盾的损失。
富安省人民检察院刚刚完成的起诉书中提到了 52 岁的 Hien 先生的行为,起诉书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根据《刑法》第219条第3款规定,可判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在该案中,财政部原副部长阮氏诺女士、司法部原副部长梅学礼先生、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原副部长吴光富先生和富安省税务局原副局长阮玉维先生作为共犯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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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省警方于 2021 年 6 月暂时拘留了 Nguyen Chi Hien 先生。照片:富安警察局
起诉书称,2016年,省人民委员会指定富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为绥和市南部新城区技术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期的投资方。该项目占地面积38公顷,投资额近3190亿越南盾,规划262个联排别墅地块、196个别墅地块和10个商业地块。
2016-2017年,作为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杨显龙先生批准以批发销售的形式拍卖262块相邻的住宅用地;对拍卖中标者给予土地总价5%的折扣,以鼓励其尽快实施并为该省筹集资金。
2017年5月,平定省一家公司以超过1620亿越南盾的价格买下了整块土地,比起拍价高出16亿越南盾(相当于近1%)。在给予中标人5%的折扣后,预算收入为1540亿越南盾,导致国家损失80亿越南盾。
经查,Hien先生主导了拍卖方案的制定、价格下调、拍卖组织以及拍卖结果的确认。No女士以及多位部门和分支机构的领导参与了土地拍卖方案的制定和拍卖组织的咨询和制定。
被起诉前,何显贤表示,拍卖土地的方案是经过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富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商定的。由于468块土地无人购买,省人民委员会不得不制定方案,将其划分为4个区域,按照事先商定的方式拍卖262块土地。
杨显恩先生表示,他不谋取任何私利。省人民委员会举办此次拍卖是为了共同偿还该省长期以来所欠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