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挽救感情失败而被谋杀的前妻
被告与受害人曾是夫妻。虽然离婚,但Ha总是无理取闹,并禁止前妻与其他男人交往。由于前妻拒绝再婚,Ha便杀死了曾经与他同床共枕的人。
1月1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阮文河(1980年生,居住于演州县演红乡)进行公开审理。本案被害人为其前妻陈丹妮(1983年生,居住于演塔乡)女士。
阮文河与N女士于2002年结婚,育有两个孩子。2018年,两人离婚,两个孩子与文河同住。尽管离婚了,但文河仍然嫉妒心极强,不允许N女士与任何其他男人交往。
2023年2月,河某看到前妻与另一名男子通话,便持刀砍伤N女士,致其受伤。河某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然而,那名男子依然保持着盲目的嫉妒心理。

据案卷记载,2024年10月16日下午6点45分左右,河某因想找到N某,要求其回来共同生活,便骑着摩托车前往其前妻位于演州县演长乡的公司。临走前,河某随身带着一把刀,心想如果N某不答应,便会捅她一刀。
晚上7点20分,当河某在1A公路上看到N女士行驶时,他要求前妻停车谈话。河某说:“你抛下孩子出去搞外遇好几年,现在又回来和孩子一起住。”N女士不同意,双方发生了争执。
突然,哈某持刀朝前妻刺了多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
作案后,何某扔掉凶器,逃往荣市与亲戚见面。当晚,何某向义安省警方自首。
庭审中,被告承认犯有起诉书指控的罪行。对于案发原因,被告称自己曾多次要求前妻再婚,以便“让孩子有爸爸有妈妈”,但N女士拒绝,引发愤怒。
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庭请求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审判,同时,被告人儿子请求法庭考虑为其父亲减轻刑罚。
起诉书中,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在庭审中行使起诉权,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决定延长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