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仅6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股份制改革进程缓慢,导致当年企业数量降至40家,仍比计划少5家。
7月11日,政府副总理兼企业创新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廷惠主持召开会议,对上半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剥离工作进行总结。
副总理王廷惠在评估上半年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和国有资本剥离工作时指出,一些先前的案例存在谨慎心态,担心受到检查和审计,因此“事关部委和地方的权力,但他们不敢擅自决定,为了稳妥起见,都向政府请教”。这也是导致这一进程进展缓慢、未达到要求和目标的原因之一。
副总理强调:“经验表明,果断的部门将迎来积极变化。如果领导不果断,工作就会停滞不前,成果也会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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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副总理王廷惠表示,任何单位的领导如果不坚决引导企业股份制改革,其成效都将非常有限。图片来源:越南政府 |
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黎孟河在会上汇报时表示,今年上半年,仅有6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另有14家企业正在制定方案,提交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有一些企业的股权资本非常庞大,例如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PetroVietnam)的三家成员企业,股权总值近90万亿越南盾,以及越南电力集团(EVN)旗下一家子公司,股权资本达24万亿越南盾。“全年将完成40家企业的股份化,比计划少5家。”黎孟河先生表示。
在国有资本出售方面,已完成22家企业的剥离,总账面价值超过6660亿越南盾,营业收入超过11.589万亿越南盾。其中6家企业以低于票面价值的价格剥离。
副总理表示,如果从现在到年底,一家大型企业能够成功实现股份化,那么所有权转换的资本化率将非常大,从而实现良好的治理。因此,他要求必须完成2017年的股份化和撤资计划。
政府领导人要求各部委和地方“依法办事,确保透明度。如果法律不完善,必须修改;但如果法律仍然有效,就不能做错,不能不按惯例,必须确保国家利益”。
除此之外,政府将追究各部委、行业、地方、企业、一般公司领导迟迟未完成企业革新、重组、股份化、剥离等任务的责任。
为克服体制缺陷,企业革新指导委员会主任要求财政部于7月份提请总理签署颁布关于修改第59号关于将全资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的法令;于8月份完成修改和补充第9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和国有资本资产管理的法令。
同样在8月份,计划投资部向总理提交了关于2017-2020年期间国有企业剥离资本名单的决定......
公司和一般公司必须在 2017 年 7 月之前提交股份化计划,以供总理在 2017 年 8 月批准。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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