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出入境人员健康管理。
出境、入境或过境越南口岸的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进行健康申报,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安检人员检查入境越南旅客的行李。(图片:越通社)
这是卫生部刚刚批准的《关于出入境和过境越南口岸人员健康申报管理的通知》内容。
当前,全球多种疾病形势复杂,尤其可通过入境传播的疾病种类繁多。为此,为有效控制和预防流感、结核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蔓延,特发布上述通知……
办理出境、入境、过境手续时或入境前7天内,须在越南边境口岸进行健康申报。
通知明确,国家主管部门决定宣布传染病疫情的,卫生部将在下列情况下公布适用医学声明。
当卫生部以书面形式通报境外发生传染病疫情或者出现影响公共卫生的危险因素时,也应当进行健康申报。
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入境、出境或过境人员的姓名、出生年份、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发前往越南口岸的省或市或地区或国家的名称;抵达越南口岸前7天内去过的地方;越南的联系地址、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如有);使用的疫苗或医用生物制品清单;7天内有关疾病症状的问题。
出入境人员须在国内外飞机、轮船、船运代理、旅行社或导游处领取健康申报表,或在越南边境口岸的健康申报处领取健康申报表。
上述人员抵达越南口岸办理入境、出境、过境手续时,须按照健康申报表内容进行健康申报,或在此之前但不得早于之后7天,向口岸医学检疫官员提交健康申报表。
在管控方面,通知明确,口岸医学检疫人员应当在健康申报人办理入境、出境、过境手续前,对健康申报人进行查验并盖章。如发现健康申报人的健康申报被涂改、填写有误,应当要求其重新申报。
边防检查机关在入境、出境、过境时,应当对健康申报人须知中的医学检疫人员的确认情况进行核查。
以上通知自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Vietnam+)-LT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