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增加中央和省级干部到公社的人数
加大中央和省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到基层出差的力度(预计2名干部/公社),增加人力资源,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12月31日,政府颁布了第178/2024/ND-CP号法令,涉及政治体系机构改组过程中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政策,其中包括8个主要政策组。
加强中央和省级干部、公务员基层建设
12月31日下午,内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内务部党委办公室主任阮光勇表示,颁布第178/2024/ND-CP号法令的目的是制定良好政策,保障因机构调整而离职的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的权利,为实现精简机构、改组和提高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素质的目标做出贡献。
留用和提拔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干部。
加大中央和省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到基层出差的力度(预计2名干部/公社),增加人力资源,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该法令的调整范围和适用对象是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中央至县级社会政治组织的机关、组织和单位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公社级干部和公务员;武装力量(包括人民军、人民警察和密码部队),在改组各级政治系统机关和行政单位的过程中,
178/2024/ND-CP号法令的08项主要政策
政策一:提前退休政策:
因此,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年满退休年龄10年或以下,在特别艰苦地区工作条件下年满退休年龄5年或以下,并缴纳强制性退休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以下3种制度:
一是提前退休可领取一次性养老金:
- 12个月内离职的情况:如果距离退休年龄剩余年龄为5年或以下,员工将获得相当于1个月当前工资乘以提早休假月数的补贴;如果距离退休年龄剩余年龄为5年至10年,员工将获得相当于0.9个月当前工资乘以60个月的补贴。
- 如果从第 13 个月开始休假,福利金额相当于上述 12 个月休假津贴的 0.5。
二、享受提前退休政策,包括:
- 领取养老金,且不扣除养老金金额。
- 享受提前退休福利,包括: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年、不满5年的,每提前退休1年,可获得相当于5个月现行工资的补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不满10年的,每提前退休1年,可获得相当于4个月现行工资的补贴。
- 根据工作时间领取福利,并缴纳20年以上的强制性社会保险。
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02周岁,且有足够工作时间、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能够领取养老金的,按照规定享受养老金,不因提前退休而扣除养老金标准。
提前退休、符合奖励条件,但退休时在领导岗位上工作年限不足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其提前退休期限按照现职选举任期剩余时间或者任职期限计算,考虑给予奖励。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由主管部门根据其工作业绩考虑给予相应的奖励。
政策2:干部、公务员辞职政策(第九条)。
距离退休年龄还有2年以上,且不享受提前退休政策制度的干部、公务员,退出工作岗位的,可享受以下4项制度:
第一、领取遣散费:如果在12个月内辞职,可领取相当于0.8个月现时薪资乘以计算遣散费月份数的福利。
如果您从第 13 个月开始辞职,您将获得 0.4 个月的当前工资乘以您有权获得遣散费的月份数(最多 60 个月)。
二、参加社会保险每工作满一年,可获得1.5个月当期工资的补贴。
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保留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或者一次性领取社会保险费。
四、领取相当于3个月现工资的就业补贴。
政策3:公务员及职员辞职政策(第十条)
干部职工辞职,与干部、公务员辞职一样,享受四种制度,区别在于,第四种制度是干部职工因参加了失业保险,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失业保险金。
政策4: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或者经选举、任命担任较低领导、管理职务的,其原职务工资或者领导津贴保留至选举任期或者任命任期结束(第十一条)。
政策5:该设施针对商务旅行人员的政策:
为扩大中央和省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到基层出差的人数(为期3年),该法令规定了5项制度,包括:
- 被机关、组织或单位解聘前,继续按照工作岗位领取工资(含津贴);
- 入职时可领取相当于10个月基本工资的首笔津贴;
-若单位在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享受政府2019年10月18日第76/2019/ND-CP号法令规定的政策;
- 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基层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后,将被接回原派驻机关、组织或单位,或由主管部门安排适当的工作,不低于派驻前的职务,以加强其职务;同时,其工资将增加一级,并根据《竞赛和表彰法》的规定,由部、局、部门和省考虑给予奖励。
政策6:提拔具有杰出品质和能力的人才的政策,包括:
- 工资增加1级;
- 获得机关、组织、单位负责人决定的奖金,最高金额为机关、组织、单位奖金基金的50%;
- 受到重视,优先规划、培养、提拔,并安排担任领导、管理职务,包括一定级别以上的职务;
- 符合政府法令规定的标准和条件的人才,可享受吸引和提拔到国家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任职的政策。
政策7:机关改组后干部、公务员培训提高素质的政策。
政策8:军队机关编制调整中的所属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国家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的政策制度相同。
本法令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指导、组织实施各部委、中央直属部门、省级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和使用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的机关、组织、单位制定考核标准,全面审查所管理的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的素质;在此基础上,确定因工作调动而必须退出的、受本法令约束的对象,以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调整结构,提高干部、公务员、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