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超过14公斤毒品,外国人被判终身监禁
赛耶松(Xay Xayyasone)受雇从老挝向越南运送超过14公斤的毒品。然而,这名老挝人被义安省警方逮捕,这笔“订单”并未成功运送。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对老挝波里坎赛省永通县Xaychalon村居民被告人Xay Xayyasone(35岁)一案进行了一审审判,罪名是“非法贩毒“。
根据起诉书,Xay Xayyasone在老挝万象遇到了一名叫Bo Hat(身份不明)的男子。2024年6月5日,Bo Hat打电话雇佣Xay将毒品运往越南交给客户,数量约为10公斤,并承诺支付6600万老挝基普。Xay同意了上述要求。

6月7日中午,Bo Hat开车送Xay前往河静省的Cau Treo边境口岸。之后,Xay独自办理了入境手续,进入越南。入境后,Xay前往一家杂货店取Bo Hat先前购买的摩托车,准备前往河静省Huong Son市的Pho Chau镇。
按照Bo Hat的指示,6月9日晚,Xay骑着摩托车来到Cau Treo边境口岸,并在约定地点等候。随后,一名男子将一个装有14公斤以上毒品的背包交给了Xay。
Xay将毒品运至胡志明小道地标H7-741,并将其藏匿于灌木丛中。由于无人接收毒品,Xay第二天返回老挝,而“货物”仍藏于原地。
7月12日上午,Xay按照Bo Hat的指示,返回越南查看是否还有毒品。如果有,他会把毒品带到边境附近,以便Bo Hat派人来取。
抵达后,他发现毒品还在,于是Xay把毒品装上摩托车,准备运到边境附近。然而,当他抵达旧Thanh Chuong县Thanh Thuy乡时,却被义安省当局逮捕。
庭审中,被告通过翻译承认受雇运输毒品。被告称,由于家境困难,父母双亡,又无稳定工作,所以才同意有人雇佣他运输毒品。
被告人称,他不知道Bo Hat是谁,在作案前,此人曾给被告人一些钱,作为路费。
陪审团认定,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越南法律,且具有社会危害性。被告受雇运输大量毒品,因此需要受到严厉处罚。然而,也需要考虑被告的一些减轻处罚情节,例如其悔罪和诚实供述。
审判委员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Xay Xayyasone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