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生不缴纳健康保险,将被迫辍学。

April 15, 2016 15:49

教育培训部副部长阮氏义刚刚签署并发布了普通高校培训项目学生事务条例,该条例自5月23日起生效,取代2007年颁布的旧条例。

因此,新规中关于学生违规违纪处分的规定,也包含了医疗保险相关内容。学生故意拖欠或无正当理由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医疗保险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训诫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近年来,学生拒缴医疗保险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学校仍不知该如何处理。2016年3月,胡志明市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宣布,将考虑对6500多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学生采取警告或扣除培训积分等处罚措施。

此前,自然科学大学(胡志明市国家大学)还对2015-2016学年未参加健康保险的568名学生发出了纪律警告。

其他一些大学也对不参加健康保险的学生给予警告并扣除培训积分,如胡志明市食品大学、交通大学、胡志明市农林大学等。

胡志明市理工大学发布学校健康规定称,“如果学生不参加健康保险,将被暂停下学期的学习”。

胡志明市理工大学仅要求一年级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购买健康保险。对于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校将通知学生,并协助其购买后续年度的保险。如果学生未通过学校注册购买保险,可以通过所在地区或兼职工作注册购买。

胡志明市文化大学、胡志明市理工大学、红邦大学等多所高校的领导均表示,学校尚未对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学生进行处罚,学校只会继续鼓励和推动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以保障学生的权益。

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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