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工贸厅回应选民关于义切石油库码头船舶安全问题的意见
“据库阿洛镇选民反映,义切油库码头在风暴中被摧毁,目前部分桥墩仍在水下,对过往渔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我们建议认真考虑并解决这一问题,确保渔民出海安全。”
*回复:2024年11月8日,工贸厅主持配合交通部、义安港务局、门炉镇人民委员会对义禄县义切乡义切石油库码头区进行实地考察,并与天明德集团股份公司举行会议。根据实地考察结果及相关机关、单位汇报,工贸厅对选民建议作出如下答复:
关于DKC石油库码头运营的法律手续
位于义切乡的DKC港口及石油库项目由天明德集团股份公司所有,是特殊级别的石油天然气项目,依法受到严格保护。该项目自2019年起投入运营,并于2019年1月17日由越南海事局颁发第33/QD-CHHVN号决定,宣布启用49,000DWT码头及输油管道系统。(地上618米、地下1020米管道系统)已经质量管理和交通工程部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以第 1302/CQLXD-HHĐT 号文件形式进行评估。
另一方面,天明德集团股份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CC195982,并于2022年1月4日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CX268799,据此,天明德集团股份公司负责使用、开发和管理按规定分配的全部土地和水域,负责采取措施确保海上安全、海事安全并防止根据政府2017年5月10日第58/2017/ND-CP号法令关于管理海事活动若干条款的规定,政府2011年2月11日第13/2011/ND-CP号法令关于石油和天然气工程安全的规定,在DKC石油港口区域采取必要措施。陆地上的安全以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因此,DKC石油库码头是持有石油经营许可的专业建筑,严禁所有渔船在码头区域内航行。此外,位于义禄县义切乡的DKC港口和石油库位于东南经济区边界内,由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管理。码头业务则由义安海港管理局负责管理。
关于库阿洛镇选民反映的内容:义切油库码头被风暴摧毁,目前部分桥墩仍在水中,过往船只撞击时,有造成财产损失和渔民生命安全的危险。

2017年7月17日,2号台风直接登陆义安省,对港区造成严重破坏,其中在建的4.9万吨级码头近600米段被台风摧毁。为确保4.9万吨级码头1000多米长的汽油和甲醇管道系统在强台风期间的安全,必须重新设计管段并实施地下管线规划。因此,台风过后,义安港务局立即委托天明德集团股份公司对所有沉没在海底的桥墩和桥跨进行打捞清理,确保义切DKC石油库项目投产前施工车辆和管道系统的安全。
码头自投入运营至今,DKC综合仓库始终遵守国际标准和国家有关海上安全、保安、油气项目安全的规定,定期、定期对基础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项目运营安全的潜在问题;码头运输汽油、石油等大吨位船舶正常通行,从未发生过选民反映的碰撞、渔船碰撞、码头区域海上安全保障受损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