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劳动荣军社会部处理报纸提出的问题!
(Baonghean)-2012年4月20日,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发出第614/LĐTBXH-NCC号批示,涉及处理2012年2月3日刊登于义安省报纸“义禄县橙剂惨痛故事”一文。该文章揭露了对在义禄县感染有毒化学物质的抵抗战士实施的制度,这一事件至今仍引起民众的愤慨。
为了正确处理乂安报提出的问题,落实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春阳同志的指示,确保对革命有贡献人员的权利,确保公正客观地执行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省劳动荣军社会厅发出如下指示:2月27日,劳动荣军社会厅向乂禄县人民委员会发出正式批示,要求核实乂安报提出的有关实施橙剂制度的内容。目前,乂禄县已成立由劳动荣军社会厅、县公安局、县军区、老战士协会、县督察局和司法局组成的跨部门督察组;县督察局已广泛征求乂光、乂切、乂合等乡人民和地方当局的意见。初步结果:指派对象提供补充证据档案;乡人民委员会提供证人档案;检查组成员由军方和警察组成,审查原始记录,确定被指控对象的活动范围和活动区域,并有书面结论作为最终结论的依据。
但由于该问题较为敏感,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和检查组需要更多时间核实上述文件,才能做出正式结论,并向省人民委员会、信息传媒部和宜安报社报告。
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