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使用转向灯?
道路交通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变更行驶方向时,应当减速行驶,并打开转弯信号灯。
汽车驾驶员和专用摩托车驾驶员在变换方向时,必须礼让车道上的行人和自行车,避让对向行驶的车辆,在不妨碍或不危及其他人员和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变换方向。
什么是转向信号?
转向灯是车辆(例如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上用于指示行驶方向的装置。它通常位于车辆的前部和后部,可通过按下开关或按钮手动激活。
当打开转向灯时,转向灯会按照一定的模式闪烁或持续亮着,以通知其他车辆本车即将左转、右转或变道。
转向灯在提高交通安全性和帮助创造道路行驶时的清晰度和可见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必须打开转向灯的情况
根据2008年道路交通法,以下情况必须打开转向灯:
超车时。
变换车道时。
改变方向时(右转、左转、掉头)。
将车辆从停车位置移开或靠近人行道行驶以停车或泊车时。
除上述情况外,为确保参与交通的安全,驾驶员在以下情况下应打开转向灯:
经过环岛时:规则是进入环岛时打开左转向灯,出环岛时打开右转向灯。
在弯道上行驶时:驾驶员在弯道上行驶时应使用转向灯,而无需转弯、改变方向或变换车道。
在安全且不危及后方或对向交通参与者的情况下,可以不打开转向灯。
倒车进入小巷时:由于视野有限,调整车辆方向困难,为了方便其他车辆通行,驾驶员应打开转向灯。
经过Y字形交叉路口时:如有转弯标志,驾驶员必须照常打开转向灯。但如果没有转弯标志,且驾驶员沿右侧岔路(从Y字形交叉路口下方向上)直行,则无需打开转向灯。
倒车入平行停车位时:虽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必须遵守法律,并且为了所有人的安全,请打开倒车车辆一侧的转向灯。这样,其他道路使用者就会知道要避让或让路。
如何正确打开和关闭转向灯?
在参与交通时,适时打开和关闭转向灯非常重要,可以确保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并避免发生事故的风险。
如果驾驶员打开转向灯后立即转弯或变道,会给其他驾驶员带来意外和不便;相反,关闭转向灯太晚也不好,因为这会让周围的其他驾驶员感到困惑。
交通法规并未规定在转弯前打开转向灯所需的距离。但是,不建议过早打开转向灯或过晚关闭转向灯,因为这会给周围的其他车辆造成干扰。
因此,为了确保安全,如果在转弯时减速,应该在转弯前25-30米左右打开转向灯,转弯完成后也保持直行5-10米再关闭转向灯。这样,周围的人就能知道车辆何时即将转向,以及何时转向完成。
不打转向灯如何处理
2016年5月26日政府第46/2016/ND-CP号法令,规范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明确规定:
对于汽车和其他类似车辆的驾驶员和乘客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处以30万至40万越南盾的罚款:在未经批准的地方变道或不打信号灯变道;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处以 600,000 越南盾至 800,000 越南盾的罚款:不减速或不打转弯信号改变方向(沿道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相交的曲线路段行驶的情况除外);
对在未经授权的地方变道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前未打信号灯的司机,将处以 800,000 越南盾至 1,2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骑乘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类似摩托车的车辆和类似轻便摩托车的车辆的人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处以 80,000 至 1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在未经授权的地方或未打信号灯而变道;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30万越南盾至40万越南盾的罚款:不减速、不打信号灯改变方向(沿道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交叉的曲线路段行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