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已得到许多国家、国际社会以及国内外众多学者的肯定:越南是历史上第一个占领并行使对这两个群岛主权的国家,至少自17世纪以来就已占领并行使主权。越南对这两个群岛的占领和行使主权是明确的、持续的、和平的,符合现行国际法中关于领土取得原则即真实占领原则的规定。
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越南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封建王朝,但每个王朝都履行着大越国家的神圣使命,占领并维护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其中包括由国家设立的管理、保护和开发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组织——黄沙队。后来,在黄沙队的管理和运作下,成立了北海队。

在法国殖民侵略和统治时期,根据1884年巴别塔诺特条约,法国殖民政府作为越南国家外交代表,按照当时的法律程序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进行保护和管理。
1954年至1975年越南暂时分为南北两部分期间,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位于北纬17度以下,由越南共和国政府管理,越南共和国政府作为国际关系中的法人,继续保护和管理这两个群岛。
关于长沙群岛,1956年10月12日,越南共和国政府颁布法令,重新命名南部省份,并将长沙群岛划归福绥省。
1973年9月6日,越南共和国内政部长签署第40-BNV-HCDP号法令,将长沙群岛并入福绥省大都县福海乡。
1975年4月,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领导的越南人民解放军接收了越南共和国军队占领的诸岛,并部署部队占领了这些岛屿及南沙群岛的其他几个地点。
1975年4月30日,南方获得解放,国家重新统一。1975年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继续管理和维护越南对长沙群岛和黄沙群岛的主权,开展了多项活动,既确保了合法斗争程序的充分和正确,也确保了军民在目前越南国家管理的地理实体上的存在得到巩固和维护。

1976年4月25日,《西贡星期天》报刊登了大选特刊,刊登了统一后的越南地图,其中绘有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两个群岛。四个多月后,《人民报》于1976年9月2日出版的纪念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特刊,刊登了统一后的越南地图,其中绘有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
1977年2月15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发表《关于越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宣言》。
1979年2月17日中国对越南北部边境省份发动进攻后,越南外交部立即照会联合国,要求中国立即停止侵略战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1979年3月15日的备忘录明确指出:“黄沙群岛(中国称西沙群岛)位于岘港以东约120公里处。越南有足够文件证明,该群岛以及其南部的长沙群岛(中国称南沙群岛)均为越南领土。”
1979年8月7日,越南外交部发表声明:“越南封建国家在历史上首次以国家身份占有、组织、控制和利用这些群岛。这些行动是真正明显的,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我们对越南对这两个群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同时,声明明确指出,中国1974年非法使用武装部队入侵黄沙群岛“侵犯了越南的领土完整,践踏了《联合国宪章》关于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一切争端的原则”。

1979年9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发表《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白皮书,指出:“长期以来,越南一直是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人,当时这两个群岛不属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从那时起,越南一直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行使主权。”
1982年1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在继承1979年《白皮书》的基础上,补充了新的研究成果,继续出版了《黄沙和长沙群岛——越南领土》白皮书。该白皮书除了审查证明越南拥有主权的文件外,还引用了中国自己的文件,驳斥了中国旨在否定越南对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的无理论点、要求和行动。这既是一份外交文件,也是一部具有历史和法律科学价值的研究著作。
1982年12月9日,越南根据第194-HDBT号决定,设立黄沙县,隶属于广南-岘港省(现岘港市),长沙县隶属于富庆省(现庆和省)。这是越南国家在黄沙群岛行政管理史上首次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将黄沙群岛升格为县级,定名为“广南-岘港省黄沙县”。
因此,可以肯定两个问题:
第一,越南长期控制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而这些群岛从未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
周一,1975年至1988年期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不断反驳中国的主张,确认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


已经过去整整35年了,但提起盖玛,我们需要从以下几点来了解和正确认识这一盛事。
第一,1988年3月14日“加马”事件前,中国对长沙群岛的珠塔礁、洲园礁和生圣岛地区的其他几个礁石多次进行侵略、入侵、军事挑衅和侵犯主权的行为。
并非巧合的是,在1988年3月决定占领盖马之前,中国于1987年7月决定在越南的主权下建立包括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在内的海南省(中国第36个省)。
中方上述紧张危险举动发生的时间并非偶然,恰逢1988年初,柬埔寨各方与东南亚有关国家为解决“柬埔寨问题”和本地区和平稳定问题,对话而非对抗的势头强劲发展。
非法侵占角马岛再次表明中国总是利用机会实现其在东海的野心。
越南多次发表声明、外交公告和社论,重申越南对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中国立即停止一切挑衅行动。

周一,历史需要澄清和重申事件的性质,它并非一场“海战”。而是中国海军对正在建设岛屿、确立主权的越南海军工程部队进行的一场残酷的“屠杀”。此后,中国不顾国际舆论和国际法的反对,非法占领了该岛。中国想把盖马岛选为东海中部的“堡垒”,占领越南长沙群岛的“咽喉”,逐步“蚕食”越南长沙群岛。这是一场战略图谋中的行动,经过了长期的盘算和准备。事实上,中国非法占领盖马岛之后的所作所为就证明了这一点。
周二,1988年3月14日保卫盖马岛战役后,64名越南海军官兵英勇牺牲,海军HQ-505、HQ-604、HQ-605舰艇3艘被击沉,9名官兵被俘。1991年9月2日,中国通过谅山友谊口岸将9名被俘官兵遣送回国。考虑到当时的形势、历史条件、力量对比和事件性质,这无疑是为了祖国而英勇牺牲!

周三,1988年3月14日,越南外交部就中国军舰在长沙群岛海域向越南运输船只开火一事发表声明,指出:“1988年3月14日上午,在长沙群岛海域非法作业的中国军舰,公然向在新圣岛地区加玛礁正常作业的两艘越南运输船只开火,我军舰被迫自卫开火。”1988年3月15日,越南外交部继续发照会,抗议中国派军舰向越南运输船只开火。照会中指出:“中国当局不顾越南人民和政府的反对、世界舆论和东海沿岸各国的深切关注,违背越中两国人民友好共处的愿望,蓄意使用武力扩大长沙群岛海域冲突规模。”
周四,越南已在其多家官方媒体发表多篇社论,阐明了对中方行为的立场。除了阐明历史和法律依据并反对中国暴力行动外,越南始终展现出通过和平谈判解决长沙问题的善意,并要求中国尽快归还被俘越南船员。


加马事件已过去35年,但今天提起它,依然意义非凡。1988年3月14日,64名越南人民海军官兵在长沙群岛加马、姑林、麟岛等岛屿保卫主权的战斗中英勇牺牲,是一部不朽的史诗,他们在海洋中央铸就了“不朽的圆”。
第一,串联起中国在1956年、1974年在黄沙群岛以及1988年在长沙群岛的盖玛岛对越南采取的一系列行动,证实了一个事实:中国武力占领盖玛岛并非仅仅为了拥有该岛。这是中国独占东海战略图谋的行动,正在逐步将其主动划定的荒谬“牛舌线”具体化。这是一个危险的算计,不仅威胁越南的领土主权,还会造成地区不稳定,危及世界和平。东北亚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与中国在海洋岛屿主权问题上的教训,始终是鲜活的见证,给越南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周一,只有经济稳定才是确保国家安全与国防在维护领土主权方面的可持续性和信心的前提。狭义上讲,纵观人类历史,真理总是属于强者。纵观几个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史,大国始终主导着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相反,弱小国家往往在经济上依赖其他国家,在解决矛盾、争端和军事冲突时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我认为,为了坚定地维护国家主权,除了国家和人民的外交政策和路线外,还必须逐步实现经济独立和自力更生,或至少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外国投资、资本、技术和市场的依赖。
周二,距离35年前的“甲玛事件”再次证明,在世界一体化和全球化趋势下,在复杂多变、难以预测的背景下,党和国家外交政策的正确性、创造性、独立性和自主性。
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越南始终坚定不移、坚持不懈,不断努力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 1982)确认对长沙群岛和黄沙群岛的主权。

在多维多极化、诸多利益交织交织的世界里,历史的演进告诉我们,一个始终正确、为各国所公认、始终如一的命题是:没有永远的敌人和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国家利益。核心是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和理解朋友与敌人、伙伴与对手、斗争与合作等范畴的内涵,始终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明确提出一贯的观点,包括维护和平环境与政治稳定;坚决、坚持不懈地保卫祖国的独立、主权、统一、领土完整、领空和海洋;提高边境、海上和岛屿执勤力量的执法能力;积极主动地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制定计划,坚决保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安全等重要而经常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