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再次发生散落钉子的事件
(Baonghean)-一段时间的平静之后,国道上的“偷钉子贼”又有活动迹象。据海维纳金莲有限公司领导和多名员工介绍,自今年初以来,在途经南江公社(南丹)的46A国道上行驶时,摩托车因被钉子和尖锐物体压破轮胎的情况不断发生……
8月23日上午11点左右,烈日炎炎,行驶在46A国道南江乡的黎文功先生(南丹县南灵乡)不得不停车拔掉卡在后轮上的一颗菱形钉子。这颗钉子长约2厘米,两端削尖弯曲。“车子本来开着挺顺的,突然方向盘一晃,我低头一看,轮胎已经没气了。走了几十米,就看到对面过来一个人,手里拿着补胎工具,跑过来要帮我补胎。尽管补胎师傅‘吆喝’着要3万越南盾一个,我也只好收下了。幸亏当时我开车很慢,不然真的会很危险。”黎文功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人们必须推着他们的车,因为在通行时车里被钉子扎住了。
在 46 号高速公路上。
和丛先生遭遇相同遭遇的,海维纳金莲有限公司员工阮氏丽女士愤慨地说:“本周初,我骑着自行车上班途中,突然剧烈摇晃,摇晃得差点摔倒,停车一看,后胎瘪了。我到路边的补胎店,打开一看,内胎上扎了一根近2厘米长的菱形钉子,钉了好几个洞,花了7万越南盾换了内胎。大约两周前,我的自行车内胎也被钉子扎破了,花了8万越南盾换了内胎。不到一个月,我换了两次内胎,这钱去哪儿要?这还不及时刻潜伏着的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重要,如果高速行驶时不幸被钉子扎到前轮,随时可能造成危险和损失。”
近日,交通运输部起草了关于公路和铁路交通领域行政处罚的草案,以取代之前的第34号和第71号法令。其中很多人感兴趣的内容之一是:对散布钉子、扔钉子或其他尖锐物体,在道路上泼洒油或滑溜物质;在道路上拉绳索或物体,留下砖块、泥土、石头或其他直接危及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行为处以500万至800万越南盾的罚款……提出这项建议是为了严厉惩罚影响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的行为。 |
据我们了解,在距离海维娜金莲公司附近约400米处,一个挂着“打气补胎”招牌的地方,不到3个小时,就有6辆各式各样的车辆被拉过来补胎。其中,只有一辆车因为旧补胎片漏气而没气,其余车辆都被同类型的螺丝钉可疑地砸中。每个补胎片2万越南盾,这位技工从中牟取了10多万越南盾。南江工业园区不仅有大量工人下班,还有许多重型卡车在这条路上穿梭。摩托车如果不小心撞到钉子,转向不灵敏很容易撞上汽车、拖拉机……后果不堪设想。必须迅速治理“钉匪”的根源,从铺钉子到补胎片收费过高。
可见,配备现场救援队的补胎站太多了,很多人的车突然被钉子扎破或爆胎,这不禁让人怀疑:46A国道上到底有没有散布钉子和尖锐物品!?当局,尤其是当地警方,需要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确保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并尽量减少经济和车辆损失。
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