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者因累犯被判处15年监禁
曾因贩毒入狱的林某,这次花费巨资走私海洛因贩卖,但“货物”还没出库就被抓获。
12 月 12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青林 (1993 年出生) 一案进行一审审判,被告人潘青林家住乂安省清章县行林乡,犯“非法贩毒”。
这是这名被告第二次犯下与毒品有关的罪行。此前,这名年轻人在2019年因非法贩卖毒品被判处24个月监禁。刑满释放后,林某回到家乡,但后来“再次犯罪”。
起诉书称,2024年7月23日下午,潘青林乘坐公交车前往祥阳县良明乡,意图购买毒品。当他在路边遇到一名苗族人时,潘青林要求购买价值1800万越南盾的毒品。潘青林交出钱后,等了大约30分钟,那人回来递给他一个装有白色粉末的塑料袋。

林某将上述毒品带回家藏匿,并逐步贩卖。7月26日上午,一名男子联系林某,提出以25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一支海洛因(约35克)。林某同意了,并约定了毒品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同日中午12点,林某将毒品装进香烟盒,骑摩托车前往约定地点贩卖。然而,他在途中被警方发现并逮捕。该案的证据是超过43克的毒品。
庭审中,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承认购买毒品供个人使用并零售给吸毒者。被告人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其刑罚。
审判小组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具有社会危险性,因此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潘青兰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