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紧急措施

May 29, 2014 10:48

(Baonghean)-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2014 年 5 月 27 日第 10/CD-UBND 号电报。

近期,大面积出现酷热天气,森林火灾风险达到IV级、V级(危险、极度危险),各部门、各级部门和林主全力以赴、坚决抓好森林防火扑救工作。从5月14日至今,森林火灾不断发生,给森林、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特别是2014年5月25日安城县宝城乡发生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面对依然复杂难测的气象形势,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各厅局长、省级厅局、部门负责人,省森林保护发展指导委员会成员,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有关机关、单位负责人和林主立即落实以下紧急任务:

1.责成省公安局主持、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及有关机关、单位严格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4年5月24日第3441/UBND-NN号批示的指示,及时调查、查明森林火灾原因,依法严厉处置。

2.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直接组织各森林火灾发生地召开会议,总结、总结每次火灾事故发生情况,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或报请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3.严格落实农业与农村发展部2014年1月3日第01/CD-BNN-TCLN号批示、政府总理2014年3月5日第04/CT-TTg号指示、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4年4月24日第07/CT-UBND号指示关于加强预防和扑灭森林火灾紧急措施的指示。

4.加强大众媒体森林火灾预报宣传预警,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责成森林保护厅牵头,配合义安省广播电视台、义安省报社落实。

5.严格执行各级防火瞭望塔和指挥委员会常设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速处置森林火灾,迅速扑救。

6.各级森林消防力量要制定和部署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四项现场预案”,即扑救人员、扑救机械、扑救技术工具、扑救后勤保障等。

7.确保绝对安全,防止特别重要森林发生森林火灾,如南丹县水忠特种用途林、水桂县森林公园、演州县丹强地区、琼吕县丹昆地区;林主、护林员、乡人民委员会要组织力量守卫、封锁,严格管理人员出入森林,严禁在森林边缘和森林内部使用火种、爆炸物和易燃物。

8.加强对区、乡、林场防火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并严肃处理违反防火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9. 发现森林火灾后,森林所有者、地方政府和护林员应当迅速调动现场力量和资源,扑灭火灾,防止火势扩大。组织森林灭火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确保人员绝对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0.严格落实森林火灾每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下级上报机制。森林保护局向省人民委员会和中央森林保护与发展指导委员会汇报森林火灾情况。

接到此电报后,各部门负责人、省级部门负责人、省森林保护与发展指导委员会成员、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有关机关、单位负责人及森林所有者应严格执行。凡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造成森林重大损失的,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森林所有者负责人应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追究全部责任。

主席:

阮春阳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紧急措施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