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管理
(Baonghean.vn)- 执行第03/CT-UBND号指示5年来,义安省非公立医疗药品机构的活动得到了整顿和改善。
减少无证经营场所
近期,义安省卫生厅牵头组织多部门代表团对全省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现多家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常见违法行为包括:未完整标明执业范围和诊疗服务价格;未保证运营条件;无证经营或超越专业范围提供服务;执业人员未取得执业证书或超越专业范围;宣传特殊产品、商品和服务,但广告内容未按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

卫生部总监陈元传直接领导检查工作时表示:2018年1月29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关于继续加强对乂安省非公立医疗药品经营活动管理的第03/CT-UBND号指示。为落实该指示,从2018年至2023年8月,卫生部成立了81个检查检查组和2个检查组,负责监督第03号指示的执行情况。其中,对709个医疗药品经营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688个机构获得经营许可证,21个机构未获得经营许可证);其中,对163个违规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罚款金额超过20亿越南盾。
此外,卫生局还决定吊销1家综合诊所的诊疗执照;吊销7家药品零售机构的药房执业证书和药品经营资格证书使用权,期限为一段时间;暂停6家诊疗机构的运营一段时间;吊销1家诊疗机构的诊疗执照使用权,期限为一段时间;吊销3人的诊疗执业证书使用权,期限为一段时间;暂停2家美容服务机构的运营一段时间;强制删除2家诊疗机构在Facebook页面上的诊疗广告……通过检查和监督,卫生局发现了197家无证机构,并已通知各县人民委员会,按照权力下放规定进行处理。
卫生部、省公安局、市场管理部门、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等相关层级和部门也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检查、审查和处理力度。检查审查的同时,还开展了培训活动,普及法律文件,颁发医疗和药学执业许可证,并加强了信息和沟通。由此,03/CT-UBND指令逐步落实,为本地区非公立医疗和药学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卫生部私营医疗机构管理司司长黎红灵表示:截至2023年8月30日,义安省有持照机构3597家(较2018年增加952家)。其中,医疗机构703家(医院15家、综合诊所34家、专科诊所及医疗服务654家);药店2894家(公司及分店94家、药店648家、药店2152家)……第03/CT-UBND号指示发布前,各县、市、镇审查并报告的无照机构总数为685家;第03号指示实施后,截至2023年8月30日,仍有29家无照机构在运营(主要是牙科、颌面外科和传统医学机构)。
加强检查、控制和监督
现实情况是,无证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尚未被彻底杜绝;还有一些无证医疗机构仍在暗箱操作,地方政府尚未发现、统计和举报。不少无证医疗机构虽然受到行政处罚、被督查组叫停,但之后又陆续恢复营业。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的执业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对无证经营机构的清理通报工作重视不够,检查次数少,处理不够严格、严厉,震慑力不够,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力度不够,没有让群众明辨是非、选择服务……医疗诊疗机构数量众多,遍布全省,但从事医疗执业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源有限。无证经营机构之间相互配合,检查组来访时相互通报,主动检查、积极应对,并进行临时停业整顿。

演州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范春生先生表示:演州县目前有38家私营医疗机构(1家综合医院、5家综合诊所、5家疫苗接种点和27家专科诊所)。过去,演州县人民委员会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私营医疗机构的管理。然而,与该县运营的医疗机构数量相比,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仍然有限。因此,该县仍然存在一些医疗机构无证经营的情况(8家医疗机构无证经营)。
演州县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原因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尤其是有关发放传统医诊所营业执照标准的规定。管理力量薄弱,无法定期巡查。巡查时,这些机构并未营业,因此无法处理。此外,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处罚也较为困难,尤其是对小型诊所,罚款金额高,而他们无力缴纳罚款。许多诊所在申请执照前就已经营业,但执照审批流程却停留在签订废物处理合同……因此,非法行医的情况仍然存在。
现实情况还表明,无证医疗机构分散、规模小、家庭式经营、无招牌。发现和处理这些无证机构需要乡、坊、镇人民委员会的参与。卫生部副部长陈明月表示:地方党委、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党员和群众对地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作用、地位和重要性的认识,为群众选择医疗保健服务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加强对各县、市、镇所有无证医疗机构的审查、检查和彻底处理工作;不允许在管理区域内无证行医。将地方医疗执业管理工作的责任压到党委、机关、单位的负责人身上。
尤其要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发现非公立医疗药品机构违法行为,及时掌握信息并依法处理,为做好关心和保护人民健康工作做出贡献。
在县级层面,要合理安排卫生部门人员或卫生监测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医药执业活动的管理、检查和年度考核,按规定进行。……卫生部门将建议省委、省人民委员会颁布新的指示,取代3号指示,以促进新时期国家对义安省非公立医疗、医药执业活动的管理,符合2023年1月9日颁布、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法》及相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