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季度河内和胡志明市医疗服务价格上涨

April 29, 2013 17:26

9月份是新学年的第一个月,很多商品的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各地应避免在9月份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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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内、胡志明市及陆军、警察、交通、邮政等部委的部分一级医院须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谈及此事,卫生部财政计划局副局长阮南连表示,预计河内市将于2013年第三季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胡志明市将于2013年第四季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为避免此次医疗服务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河内和胡志明市将避免在9月份进行调整,因为9月份是新学年的第一个月。同时,两市不会立即实施最高价格,而是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的实施路线图,以适应民众的支付能力并平衡医疗保险基金。

卫生部计划生育司负责人介绍,2012年6月至今,全国63个省市的61个省份已将医疗服务价格上调了60%至80%,只有少数收治重症、疑难杂症、技术含量高、费用高的专科基层医院,价格仍在最高价的90%左右。

阮南莲表示,河内、胡志明市及部分医院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涉及3000多个医疗服务机构中的447个,因此影响不大。尤其是持有健康保险(BHYT)卡的人群(占总人口的68%),他们将是受益最多、受其影响最小的群体。

具体来说,革命有功人员、6岁以下儿童等人群的医保卡已经由国家办理,费用按规定100%由医保支付,不受影响;退休人员、贫困人口、少数民族等人群也由国家办理了医保卡,他们到医院检查治疗,医保支付95%,只需额外支付5%;其他持有医保卡的人群,医保支付80%,只需额外支付20%。

患者需支付的住院总费用中,约70%用于患者在治疗期间直接使用的药品、血液、输液、耗材和化学药品。这些费用是根据实际使用量和医院采购价格计算的,因此不受此次价格调整的影响。


据(Chinhphu.vn)-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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