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地区最低工资增长:最终水平为7.3%
2017年企业员工地区最低工资平均上涨7.3%,获得了各方有史以来最高的共识。
越南副总理王廷惠刚刚同意了国家工资委员会的提议,将2017年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比2016年提高18万至25万越南盾,相当于增长7.1%至7.5%,平均增长7.3%。其中,第一区和第二区增长7.1%,第三区增长7.4%,第四区增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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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副总理王廷惠同意国家工资委员会关于2017年调整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议。(图片来源:越通社) |
上述副总理的决定是在9月7日下午召开的中央工资政策改革、社会保险和优待人员奖励指导委员会会议上作出的,会议讨论了调整地区最低工资的方案。
据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副部长范明欢称,2017年调整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必要的。该工资标准基本上是按照市场原则制定的。
2017年企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上调7.3%,这一方案迄今为止获得了各方最高共识。该部正在起草法令草案,征求各部委、部门和地方的意见,之后将提交政府审议颁布。
副部长范明欢表示,实施上述计划将确保工人获得实际工资,提高劳动生产率约2-2.5%,从而朝着确保工人最低需求的路线图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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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获得了各方有史以来最高的共识。图片:陈黎林-越通社 |
上述计划也考虑到了就业、失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困难状况,尤其是在2016-2017年实施社会保险法的背景下,该法规定对工资和工资津贴都缴纳社会保险;对企业成本的影响适中,有助于逐步保障员工的最低生活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副部长指出的困难和挑战在于,企业在调整员工工资和提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时,成本会增加。目前,社会保险缴费总额占工资的32.5%,其中雇主需承担22%。
许多雇主认为社会保险缴费率过高,应该降至18%。范明焕先生表示,国家工资委员会已经计算并要求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用的缴费率。
在会议上,中央工资政策、社会保险和功勋人员奖励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副总理王廷惠指示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尽快完成对各部委、部门和行业协会关于2017年提高地区最低工资计划的意见评估和收集工作,并于2016年9月提交总理审议和签署。
副总理要求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牵头协调各部委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提出补充和修改修订后的劳动法中确定地区最低工资的依据;并加强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的解决方案,以确保社会各界就年度地区最低工资增长达成共识。
除了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外,还必须考虑许多因素,例如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工资增长之间的关系、与企业竞争力相关的因素以及在企业内部建立和谐、稳定和进步的劳动关系。
据越通社报道,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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