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卡费用上调:患者享受更多福利
(Baonghean)——自2017年7月1日起,家庭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将上涨7.4%。许多人对此消息感到担忧,但社会保险行业人士坚称,此次费用调整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不会对民众生活造成太大影响,而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福利也得到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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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荣市综合医院支付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图片:Thanh Son |
增加健康保险费
武文红先生家住兴原县兴沙乡第六村,共有五口人,全家在当地务农。为了方便家人检查和治疗,洪先生一家决定购买家庭健康保险。
在荣市综合医院候诊的洪先生说:去年8月,旧卡到期,他到乡人民委员会的代办处为全家办理新卡,得知从2017年7月1日起,参加家庭健康保险的费用已经上涨。
他解释说,《健康保险法》规定,家庭健康保险的参保水平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因此,自2017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从121万越南盾上涨至130万越南盾,这意味着家庭健康保险的参保费用上涨了约7.4%。
洪先生说,费用上涨让他和很多人感到惊讶,但这样解释之后,又觉得合情合理。仔细算一下,这笔费用涨幅并不大,每人每年大约只增加2万到5万越南盾。一个5口之家,除了一个2岁的孩子,其他4个人都要买。相比去年,洪先生家今年的健康保险费只增加了13.6万越南盾。
即使对于贫困和近乎贫困的家庭来说,此次费用上涨对他们也完全没有影响。事实上,贫困家庭的保费已获得国家预算的100%支持,近乎贫困的家庭则获得了70%的保费支持。
此外,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关于2016-2020年期间乂安省近贫户医疗保险缴费扶持水平的第53/2016/QD-UBND号决定,除中央预算扶持70%的医疗保险缴费外,2016年该省还额外扶持10%的医疗保险缴费,2017年扶持15%,2018年扶持20%,2019年扶持25%,2030年扶持30%。
保障患者权益
对于民众对此次费用上涨能否保障患者诊疗权益的担忧,荣市综合医院院长阮红长医生表示:“医护人员和保险公司在诊疗、缴费过程中,都会认真解释患者的权益。我个人认为,缴费比例的提高是合理的,能够保障基金安全,保障广大患者的权益。”
Truong医生表示,此次费用上调有具体的路线图和计划,经过精心计算,因此对患者的益处很大。具体来说,对于持有医保卡、按规定接受检查和治疗的患者,如果单次检查和治疗的总费用低于19.5万越南盾,则无需支付共同支付费用(调整支付标准前,规定费用低于18.15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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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按照卫生部第36/2005/QD-BYT号决定关于公布高费用高科技服务清单规定,由医疗机构指定使用高科技服务的患者,健康保险基金在福利范围内支付,但每次使用技术服务不得超过5200万越南盾(旧规定不得超过4840万越南盾);对于连续5年或以上参加健康保险的人,健康保险基金应100%支付超过780万越南盾的共同支付费用(旧规定为726万越南盾)。
此外,一次性使用技术服务的医疗用品支付总额不得超过5850万越南盾(旧规定为5445万越南盾);此规定不适用于卫生部第04/2017/TT-BYT号通知发布的附录01医疗用品清单第5栏中规定支付率的医疗用品。
在实施新费用之前,义安社会保险已做好向各阶层民众宣传信息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混淆。义安社会保险收入管理部负责人陈氏夏女士表示:“义安社会保险一直并将继续与从省级到基层的媒体机构,特别是公社、坊和村的广播系统进行协调,向所有民众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和法律的变化。”
到目前为止,全省大多数人已经了解并支持医疗保险费的变化。这体现在参与医疗保险的家庭数量的增加。2017年7月,参与医疗保险的家庭数量比2017年6月增加了20,825户;到2017年8月,参与人数比2017年7月又增加了8,068户。
目前,健康保险政策已覆盖义安省82%以上的人口。为了扩大参保人数,义安省社会保险局将继续采取措施,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具体措施包括:继续改革行政程序,为参保人员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并尽快将医保卡发放到购买者手中;加强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健康保险政策是一项人性化的政策,参保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亲属和社区。此外,社会保险局将加强对医院医保基金支出的监管,确保参保人员的缴费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
省社保部门也希望各医疗机构继续加大力度,提高医保诊疗质量,改革行政审批程序,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保的各项权益。
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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