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二手车进口税
自 2013 年 6 月 20 日起,9 座及以下(含驾驶员)且排量小于 1500cc 的二手乘用车的进口税率将调整为高于现行规定。

插图照片(来源:tapchitaichinh.vn)
这是决定的内容。24/2013/QD-TTg总理关于修订和补充 2011 年 6 月 29 日第 36/2011/QD-TTg 号决定第 1 条第 1 款的规定,该决定规定了 15 座及以下二手乘用车的进口税率。
具体来说,9座或以下(包括驾驶员)且排量小于1000cc的乘用车,每辆车的进口税为5000美元。
9座或以下(包括驾驶员)排量为1000cc至1500cc以下的乘用车,进口税率为10000美元/辆。
此前,在2013年4月29日起生效的第28/2013/TT-BTC号通知中,调整了第1号决定第1条第1款规定的二手乘用车进口税率。36/2011/QD-TTg2011年6月29日,总理颁布了第3500号决定,规定排量小于1000cc的车辆进口税率为每单位3500元,而不是第3500号决定中规定的每单位3500元。36/2011/QD-TTg; 气缸容量从 1,000cc 到 1,500cc 以下的进口税率为 9,600 美元/台,而不是 8,000 美元/台。
据(Chinhphu.vn)- 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