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义安土地开发基金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万亿越南盾。
义安土地开发基金追加注资 2000 亿越南盾,使该基金的注册资本达到 1 万亿越南盾。

义安省人民议会在最近召开的第25届会议上,通过决议批准义安土地发展基金的注册资本,决议内容包括上述内容。
因此,义安省人民议会批准义安土地开发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万亿越南盾,资金来自地方预算的发展投资支出来源。
该基金截至2024年11月的注册资本为8000亿越南盾。2025年追加的注册资本为2000亿越南盾。
义安土地开发基金是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国家财政机构;按照公共服务单位的收入财政机制运作,并自保部分日常开支。
该基金具有法人地位、独立会计制度、自有印章,并获准在省财政厅和信贷机构开设账户,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业务。
该基金的功能是:从国家预算中接收成立之初拨付的资金,并每年定期补充;接收其他资金来源,以推进补偿、扶持和安置领域的资金投入和支出;建立和发展土地基金,以服务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
政府第 104/2024/ND-CP 号法令规定:土地开发基金是省人民委员会下属的非预算国家财政基金,由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独立于国家预算运作,不以营利为目的,用于保护和发展资本。
土地开发基金的运营资金用于向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投资者提供资金,以及向履行补偿、支持和安置任务的国家单位和组织提供资金,以按照土地法和住房法的规定执行补偿、支持和安置任务(但使用国家预算以外的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除外)。
同时,为土地基金开发机构提供资金,用于设立和发展安置用地基金,设立土地基金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并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家财政预算。为负责落实少数民族土地扶持政策的机构提供资金,并为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任务提供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