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道德思想,归根结底是民族优秀传统道德价值观、人类文化精髓与时代先进道德思想的有机结合。它是为民、为人民、忠于国家、孝于人民的道德思想,生动地体现在他一生崇尚的“勤、俭、廉、正、公、无私”的美德和朴实谦逊的作风中。
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是我们每个人领悟胡伯伯思想道德最宝贵的教诲——一切价值观念都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的途径。胡伯伯在其著作《革命伦理》中写道:“道德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通过日常的实践而形成的,如同玉越琢磨越亮,金越琢磨越精。革命者必须有革命道德。如果没有革命道德,如果腐化堕落,又能为人民、为国家做些什么呢?

因此,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五号指示,就是把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转化为全党、全民和全军增强内功、战胜困难挑战、胜利完成越共十三大决议和新时期各项革命任务的动力;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越来越无愧于领导越南革命的作用和使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特别是,在开展这项运动的同时,继续推进由阮富仲总书记直接领导的反腐败、反消极、反浪费斗争,并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
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一号文件精神,两年来,包括中央和地方主要领导干部在内的许多党员干部因自身政治素质下降而受到纪律处分,但也在各方面和爱国竞赛活动中,涌现出许多典型先进个人和集体,及时受到表彰和赞扬。以好的一面驱除坏的一面,以积极的一面压抑消极的一面,每一位党员干部都懂得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接受人民监督,从实际出发认识自己,在遏制政治思想、道德、作风腐败、维护党员基本素质的斗争中起到了带头作用。

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就是学习高尚的文化行为,学习谦逊、独立、自立、创造、敢想、敢做、敢创新、敢于为民族共同利益承担责任的美德;随时准备抛弃落后、过时的东西,走向时代新事物;干部、党员、领导人,首先是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人要成为革命道德、模范人格和作风的光辉典范;不腐败,不受利益集团的影响;不允许家人、亲属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利益;看到正确的要坚决维护,看到错误的要坚决斗争。
今年五月,我们缅怀胡伯伯,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他那句朴素却深刻的忠告:“一个党、一个民族、每一个人,昨天是伟大的,受人爱戴和尊敬的,不代表今天还是受人尊敬的,如果内心不再纯粹,就会陷入个人主义”。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学习和追随胡伯伯就是要“让我们的心灵更加纯洁,我们的头脑更加明亮”,让每个人都懂得如何扬弃坏事、追求好事,使自己越来越完美,为把我们党建设得越来越廉洁、越来越强大,越来越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