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委员会成立
政府总理刚刚签署了第1072/QD-TTg号决定,决定在整合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国家电子政务委员会。政府总理担任委员会主席。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德儋担任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委员兼秘书长为越南政府办公厅主任兼部长。
成员包括:公安部长、信息传媒部长、财政部长、计划投资部长、教育培训部长、科技部长、自然资源环境部长、内政部副部长、信息传媒部副部长、政府密码委员会主席、军工电信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越南邮电集团董事长、越南邮政总公司董事长、FPT股份公司董事长。
该委员会的职能和任务是研究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有关政策、战略、机制和政策建议,营造法制环境,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迈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为越南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实施提供便利。
此外,协助政府和总理指导各部委、行业和地方落实建设和发展电子政务、迈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目标、任务和方案;协助政府和总理协调、督促和检查跨部门建设和发展电子政务的战略、计划、机制、政策、项目和方案的实施情况。
同时,对电子政务建设发展有关战略、规划、机制、政策、项目以及总理决策下的电子政务提出意见;总结、评估电子政务建设发展重点任务和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成效;完成政府和总理要求的其他任务。
成立协助委员会主席开展工作的工作组(工作组),设在政府办公厅,由部长、政府办公厅主任、委员会秘书长担任组长;信息通信部长、政府办公厅行政程序控制部主任担任副组长。
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安部、教育培训部、计划投资部、科技部、内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环境部、信息传媒部、司法部、政府办公厅、政府密码委员会等部委的司级领导代表,军工电信集团、越南邮电集团、越南邮政总公司、FPT集团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国内外电子政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领域的专家。如有需要,工作组可聘请国内外顾问执行所委托的任务。
政府办公室为工作组的常设办公地点,委员会和工作组成员均为兼职。
第1072/QD-TTg号决定自2018年8月28日起生效,取代政府总理2014年1月15日第109/QD-TTg号决定(关于成立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委员会)和政府总理2016年6月17日第1075/QD-TTg号决定(关于修改和补充政府总理2014年1月15日第109/QD-TTg号决定(关于成立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委员会)若干条款)。
根据本决定,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在整合以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首长、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信息化应用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各部委、行业、地方电子政务/电子行政发展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