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困难阻碍,推进1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
5月17日晚,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会议,致力于解决困难和障碍,推动社会住房发展,落实“2021-2030年阶段为低收入者和工业园区工人投资建设至少100万套社会住房”项目。
出席会议的还有政府副总理陈红河、政府办公厅主任兼部长陈文山、国家银行行长阮氏鸿、财政部部长胡德福、建设部部长阮青毅、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邓国庆、越南总工会主席阮廷康以及各部委、行业和中央机关领导。
据会议汇报和意见,近期,政府和总理高度重视,出台了40个相关文件,指导实施至少建设100万套社会住房项目,其中14个文件涉及项目实施信贷。

各部委、行业、机关、地方已为落实该项目和政府总理2024年3月16日在消除困难、促进社会住房发展会议上的结论(根据2024年3月27日政府办公厅第123号通知)做出巨大努力。
各部委正在制定并完成指导《土地法》、《住房法》和《房地产经营法》的14项法令草案,其中一项法令详细规定了《住房法》中有关社会住房开发和管理的若干条款。
关于2021年至今社会住房项目实施结果,经汇总各地报告,全国共实施社会住房项目503个,规模41.82万套(与2024年3月15日报告时相比,增加4个项目、6950套)。
其中,竣工项目75个,规模39884套(较2024年3月15日报告时增加3个,1756套);开工项目128个,规模115379套。
批准投资政策项目数量为300个,规模为262,937套公寓(新批准4个项目,5,919套公寓)。
关于根据政府2023年3月11日第33/NQ-CP号决议提供的120万亿越南盾的支持资金,建设部改革了行政程序,调整并缩短了社会住房项目投资者借入120万亿越南盾资金的条件。




各部委和行业领导在会议上发言。图片来源:VGP/Nhat Bac
目前,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BIDV、Vietinbank、Agribank、Vietcombank)外,TPBank和VPBank也已注册参与该计划,每家银行注册资金为5万亿越南盾。
综合来看,目前已有30个省市人民委员会向政府提交文件或在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公布参与该计划的项目清单,共72个项目;其中一些省份公布了较多项目,如河内市(6个项目)、胡志明市(6个项目)、北宁省(6个项目)、平定省(5个项目)等。
截至目前,商业银行已发放贷款1.144万亿越南盾,其中,向11个项目的投资者发放贷款1.133万亿越南盾;向4个项目的购房者发放贷款110亿越南盾。
然而,河内、胡志明市、岘港、芹苴和隆安等拥有众多工业园区的大省市,其社会住房建设实施率与项目目标相比仍然较低。120万亿越南盾的社会住房贷款计划的发放进度依然缓慢。投资社会住房的企业在获取土地方面面临困难。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发展社会住房是党和国家一项非常人性化的政策,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将党的社会保障政策具体化、制度化,不会为了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而牺牲进步、公平和社会保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发展的主体、目标、资源和动力,不让任何人掉队的观点。
发展社会住房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支持弱势群体,特别是年轻家庭、新组建家庭的人、工业园区和大城市的工人,有助于缓解社会紧张局势。

政府副总理陈红河发表讲话。图片来源:VGP/Nhat Bac
各部委和行业积极参与,但近期仍需解决、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法律基础。迄今为止,各部门已向国会提交了土地、住房、房地产业、信贷机构等方面的法律提案,这些法律已基本消除了程序、土地等方面的瓶颈和障碍。对于社会住房而言,关键在于尽快将这些法规付诸实施。
与此同时,有必要实现社会住房发展资源多元化,包括国家、民众、社会、信贷机构(包括国有和非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源,以支持卖方和买方。地方必须采取有力且积极的行动,制定具体的计划、方案和项目。投资社会住房的借款人以及买方、租户和分期付款购房者的程序和条件必须更加简化。
对于具体任务,政府总理要求司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建设部采取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更加积极、更加合适、更加有效的措施,尽快配合政府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将其纳入2024年法律、法令制定计划,提请国会决定制定和颁布决议,允许《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提前生效,并尽快实施关于社会住房项目优惠政策(《住房法》)、财产抵押权、社会住房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法》)的规定。
建设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以及国家银行重点关注并优先制定和颁布与社会住房相关的指导性法律法规,旨在简化行政程序,加强权力下放,减少社会住房项目实施的时间和成本,避免给居民和企业带来不便和困扰。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正在审核社会住房20%的土地基金。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向各部委、行业和地方部署工作。图片来源:VGP/Nhat Bac
建设部主持、定期督促、配合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督促落实至少100万套社会住房项目和总理在123号通知中提出的任务;定期向总理报告执行情况,重点督促地方落实2024年社会住房建设目标,汇总、公布、审查项目执行情况,为监督、指导和督促提供依据;审查和完善租赁、租购结合、购买政策,推广前期30万亿越南盾信贷计划实施经验;指导地方制定住房战略;及时完成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按权限公布或报请公布,其中研究并行实施,同时颁布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供全国各地使用;未利用安置区住房用途转为保障性住房研究。
国家银行负责安排买卖双方信贷;紧急指导主要国有商业银行与企业联合研究、制定和提供针对购房者的信贷方案,扩大信贷规模,延长贷款期限至10-15年,并提供比一般商业贷款低3-5%的优惠利率;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指导商业银行为企业更简便地办理保障性住房项目抵押贷款创造条件。
计划投资部主持并配合财政部、国家银行向总理紧急报告,补充国家预算资本,通过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在2024-2025年期间实施社会住房贷款。
财政部研究设立保障性住房基金,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提出建议;发展和指导地方发行保障性住房债券。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力度,加大力度,加大力度,尤其是在工业发展强劲、劳动者众多、保障性住房需求旺盛的中央直辖市和省份。地方要抓紧抓实抓细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遴选投资主体,审批购房者,审批销售价格,确保各项手续快捷便捷;要及时审查补充城市和工业园区规划,预留充足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配合财政部发行保障性住房债券。
总理还要求企业和项目投资者制定进度计划,准备充足的资金,应用新技术,缩短工期,并向公众公开项目信息。媒体机构应重点宣传机制、政策和行政程序,赞扬和鼓励良好模式和良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