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线附近施工必须通知电力公司。
南方电力公司(EVN SPC)发布通知,阐述了当前国家关于在电力线附近进行施工的单位与电力公司之间协调以避免发生不幸事故的规定。
违反危险电网走廊
据越南电力新闻社(EVN SPC)报道,10月26日,河静省锦川县锦兴乡发生一起严重电力事故,造成4人在架设电信杆时死亡。这起事故是对在输电线附近施工的警示,但并不能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锦兴乡的一群工人正在架设电信杆,突然被上方35千伏线路的电流击中。
经有关部门介入,初步认定事故原因是电信杆施工单位未通知电力单位协调落实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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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惨痛事故再次表明,尽管对电网安全走廊(HLATLĐ)和确保电网附近施工安全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很多地方仍未严格执行,导致不幸的事故发生。
EVN SPC表示,公司定期向城市、农村和雨季及暴风雨季节之前等每个目标群体进行宣传;密切检查电网走廊,发现并防止违规行为;处理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建设、房屋改造、工程、清理走廊内外树木等方面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尽管电力公司已发出警告并在修建桥梁、道路等前指示了安全措施,但仍然发生违规行为,并导致电网事故和令人心碎的电力事故。
电网附近作业规定
为避免不幸的电力事故发生,EVN SPC认为,首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关于在电力线路附近施工的单位与电力单位之间协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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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电网基础设施修复升级。图片来源:广安省 |
越南电力公司(EVN SPC)表示,遵守上述规定至关重要。《电力法》第51条第8款规定:“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走廊附近或地上进行可能影响线路正常运行或存在引发电力事故风险的地面或地下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与电网管理单位就必要的安全措施达成协议。”
第14/2014/ND-CP号法令《电力法》关于电力安全实施细则第四条也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包括:攀爬电线杆、非值班时间进入发电站或者电力安全保护区;未经高压电网管理单位同意,将高压电网工程用于其他用途。
此外,第59/2015/ND-CP号法令《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第34条也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制定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车辆和工程的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涉及多方的,应当经多方协商一致。”